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 6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102,240,9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43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102,232,01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2,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11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889%;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