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2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
珠”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2022 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的子分公司等(以下简称“东塑集团”)、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勇工程设计”)、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颐和高新嘉园”)、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
销售商品和存款利息及手续费等交易,预计 2022 年总金额不超过 2,215.32 万元
(其中与东塑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任一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2021 年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累计 1,705.35 万元。
沧、于增胜、于韶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7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
预计金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
额 额
金额
租入资产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70 21.07 147.51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154 46.50 164.35
出租资产 颐和高新嘉园 市场价格 14 4.42 0
小计 -- 168 50.92 164.35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90 20.41 61.65
接受劳务 文勇工程设计 市场价格 7 0 0.94
小计 -- 97 20.41 62.59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37.32 9.04 31.59
颐和高新嘉园 市场价格 2 0.58 0
提供劳务
沧州银行 市场价格 4 0.45 2.82
小计 -- 43.32 10.07 34.41
采购产品、商品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212 39.78 142.99
销售产品、商品 东塑集团 市场价格 1,500 49.46 221.22
利息及手续费 沧州银行 市场价格 125 2.70 6.39
-- 2,215.3 194.41 779.47
合计
注: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公司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
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实 际 发 预 计 额占同类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类别 生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索引
差异(%)
(%)
租入资产 东塑集团 147.51 500 20.67% -70.50%
东塑集团 164.35 265 21.55% -37.21%
出租资产 国际轻纺城 7.48 30 0.98% -75.07%
小计 171.83 295 -- --
东塑集团 61.65 155 6.86% -60.23% 《 关 于 2021
文勇工程设 未预计,已履 年 度 日 常 关
接受劳务 0.94 0 0.00%
计 行内部审批 联交易预计
小计 62.59 155 -- -- 公 告 》 详 见
东塑集团 31.59 230 6.07% -86.27% 2021 年 4 月 9
国际轻纺城 1.03 30 0.20% -96.57% 日 巨 潮 资 讯
提供劳务
沧州银行 2.82 20 0.57% -85.90% 网
小计 35.44 280 -- --
东塑集团 11.35 80 0.01% -85.81%
采 购 产 御河酒业营
品、商品 销
小计 142.99 380 -- --
东塑集团 221.22 3,700 0.08% -94.02%
销 售 产 颐和高新嘉 未预计,已履
品、商品 园 行内部审批
小计 813.86 3700 -- --
存 款 余
额、利息 沧州银行 331.14 3,000 0.65% -88.96%
及手续费
合计 8,310 --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实际发生的总金额在预计的总金额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范围内;但在执行过程中,受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客观因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素影响,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均属于正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常的经营行为;因存款余额数额变动较大,在对与沧州银行
(如适用)
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时以不超过 3,000 万元上限进行预计(根
据相关规定,2022 年开始仅认定利息及手续费为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明(如适用)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因关联人数量较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公司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
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御河酒业营销全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
司,亦属东塑集团实际控制);国际轻纺城全称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际轻纺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 13 号
注册资本:10,887 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
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
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
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
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 555,256.88 万元,净资产
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泽平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 2 号
注册资本:568,426.329 万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
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
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沧州银行资产总额 18,333,447.17 万元,净资产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康居园西区 1 号楼 4 单元 301 铺
注册资本:3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图纸审查一类。(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可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文勇工程设计资产总额 2,108.08 万元,净资产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文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永济西路与吉林大道交口明珠大厦 703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自
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颐和高新嘉园资产总额 115,057.33 万元,净资产
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岳尧
住所: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
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
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
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 35,448.08 万元,净资产
(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关联关系
修订)》第 6.3.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定代表人、文勇工程设计大股东;赵如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国际轻纺
城、沧州银行董事。文勇工程设计、颐和高新嘉园、国际轻纺城、沧州银行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6.3.3 条第(四)款规定
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中国际轻纺城 2022 年预计不再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沧州建筑设计、文勇工程设计、颐和高新
嘉园以及沧州银行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额不大,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
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在有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
况下,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确定;在无政府指令性或指导
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
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若既无政府指令性价格或指导性价格,亦不
存在市场价格,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经交易双方协商
一致后确定。
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根据合同付
款。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
调整或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在本年度总结后统计计算。已签订协议的,双
方执行原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协议。上述交易的某一项
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屋租赁合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职工公寓租赁协议》、《供电服务协
议》、《供水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正在履行中。
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颐和高新嘉园、文勇工程设计、沧州银行
等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
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林、陆宇建、迟国敬对以上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
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
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