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猛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各
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年度的
财务及经营状况,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众华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2)第 03567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总结公司总经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经理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撰写了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
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
职情况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
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众华所 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65 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 26.5 万元(含税),合计 91.5 万元(含税)。
公司拟续聘众华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服
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八节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
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
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
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之“第
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
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
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蒋泉洪回避表决。
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2 年 4 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