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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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2-088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星期四)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 777
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 B 座 24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公布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9.53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公布的《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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