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谢俊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
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姓名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反对次数)
谢俊源 6 6 0 0 0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
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和弃
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我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1年4月27日,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二)2021年5月19日,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21年6月3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四)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21年8月26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信息披露。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并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的重要信息,保持与
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三)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
况进行有效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
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四、日常工作情况
了调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我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董事会的
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我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治理工作提出建议,
为公司管理层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献计献策,有效保护了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
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五、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1185307880@qq.com
独立董事:
谢俊源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王俊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 2021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议,并列席了 3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报告期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
并主持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其他专业委员会会议4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1年1月14日,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二)2021年4月27日,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三)2021年5月19日,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1年6月3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五)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1年8月26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四、保护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 加强监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
用、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都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
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协助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2021年度公
司的相关信息。
(二) 勤勉尽责,切实加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协助和监督公司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
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此外,本人自身努力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活动,自觉形成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积极履行独董的职责。
五、日常工作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
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推动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保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提供了
有力保障。
六、 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wjl2221715@126.com
独立董事:
王俊亮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杨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我严
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做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 7 次董事会,列席 2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
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阅读,充分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未对任何议案投反对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1年1月14日,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二)2021年4月27日,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三)2021年5月19日,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21年6月3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五)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21年8月26日,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三、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每次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投资理
财、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专业意见,积极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本人通过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3367612441@qq.com
独立董事:
杨军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