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啤
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三名独立董事对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
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候选人的教育
经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进行选举。
二、关于调整铝材套期保值实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细化操作流程,加强风险管控,公司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现同意
公司子公司嘉士伯重啤依据修订后的管理制度,以其各分子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与金
融机构开展铝材套期保值业务,投资铝材相关期货、期权、掉期等其他衍生品工具,
实现铝材成本的有效管控。此外,授权期限及额度维持不变。我们认为此次调整铝
材套期保值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铝材套期保值实施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
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拟调整的关联交易定价保持公允,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龚永德 戴志文 李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