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 保隆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41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 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变化如下: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46,298     -50,000       5,896,29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1,859,610       0         201,859,610
   总股本         207,805,908    -50,000      207,755,9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保隆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