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控制
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
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重要性原则,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开展。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销售和收款、采购和付款、生产与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投资与担保、重大工程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套期
保值业务、财务结账、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生产安全管理
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存货、重大工程管理、资金管理、
套期保值、合同订立、信息披露、生产安全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管理手册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净利润的 2%≤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净利润的
净利润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潜在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报 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的 1%
营业收入潜在错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0.5%≤潜在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报 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控制目标的
实现造成重要负面影响。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财务损失<营业收 营业收入的 0.5%≤财务损失<营业 财务损失≥营业收入
财务损失
入的 0.5% 收入的 1% 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5)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
消除。
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控制目标的实现造成重要
负面影响。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鹏都农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会议资料、决
议等相关文件,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
审计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鹏都农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鹏都农牧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蔡明 侯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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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