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 龙宇燃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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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等方式向全体发出召开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3)监事会没有
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
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
《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
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董事会表决过程
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所需,为正
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
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以上议案 1、2、3、5、8、9 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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