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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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维先生受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晓维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
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
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议案》。
  (三)本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证 券 日 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晓维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李晓维,男,1964 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博士。现
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
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金陵科技学院名誉教授、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科驭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科鉴芯(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历任香港大学和日本奈良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访问学者、北京大学计算
机系副教授。李晓维先生曾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获
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科学院“优秀共产
党员”和“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
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2: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证 券 日 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
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
关公证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
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张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2 层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联系传真:010-629681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晓维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
公告所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维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
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 年___月___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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