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3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375.78 万元(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和扣
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中山公用非公开发
行 73,481,564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2 元,共募集资金
间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
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及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 13 次临时董事会、2017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
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
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
建设。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前投资总额 变更后投资总额
一、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48,363.60 33,840.19
二、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18,978.79 18,978.79
三、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12,732.70 -
四、补充流动资金 5,600.00 5,600.00
五、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
- 28,605.97
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
合计 85,675.09 87,024.95
注:变更后投资总额 87,024.95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85,675.08 万元的差异 1,349.87
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
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7 月 2 日经
公司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
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
银行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666888 119,722,679.58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760900062910733 1,671.91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11014836530999 44,033,472.21
合计 163,757,823.70
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待使用募集资
变更后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支付款项预
总额 资金金额 余金额
计金额
一、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33,840.19 25,371.63 5.00 11,972.27
二、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18,978.79 16,164.93 2,479.28 4,403.35
三、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 - - -
四、补充流动资金 5,600.00 5,600.00 - -
五、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
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 28,605.97 29,344.49 0.17 0.17
(扩容工程)
合计 87,024.95 76,481.05 2,484.45 16,375.78
注: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控工程造价,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了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
生的利息收益。
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
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6,375.78 万元
(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款项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
以支付。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375.78 万元(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
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该事项可满足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
营实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案文件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