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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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3 名,何维
忠、王涛、李爱兰等 3 名董事现场出席,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
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 9 名董事通过电话连
线方式参加会议。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
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7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按 2021 年度审计后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共计人民币 78,296 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
人民币 178,940 万元;
     (三)以总股本 3,612,251,334 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
股利: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6.3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227,572 万
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基于当前经
济金融环境、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
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
素,作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2021 年度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
全部用于充实本行的资本水平,以保持较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
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本公司
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2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
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本公
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
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 IT 相关项目及费用
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层成员 2021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石化基地建设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川冶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固定资产贷款调整利率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投资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已根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截至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重大缺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客观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成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结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
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召开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
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1 年 IT 工作总结及费用决算报告和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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