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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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
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裁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裁编制了《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利
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
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
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九届董事由 9 人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的审核,提名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
胡培峰、胥德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戴国强、孙建强、
姜省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任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利群商业集团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徐恭藻先
生外,其他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按照其所在公司行政职务领取岗
位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公司监事会成员
除监事会主席曹莉娟女士外,其他人员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按照其所在公司
行政职务领取岗位薪酬。徐恭藻先生、曹莉娟女士根据公司内控相关制度规则领
取董事、监事薪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1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
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
                                   《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1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670,502,114.82 元。2021 年度利润分配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0,527,080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9,079,062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在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的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1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150 万元,内控
审计 3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确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初步测算,2022 年度,公司、各
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其相互之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
不超过 50 亿元。其中:
   (1)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担保对象在 40 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
使用;
   (2)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对象在 10 亿元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对资
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担保
对象使用,但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能调剂给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使用。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
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
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测算,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70 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银行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
金租赁、保理、保函、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
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康丰有限
公司(香港)与关联方青岛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青岛市胶州福昌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王文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化及数字化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核
心竞争力,公司于 2021 年正式上线新的 SAP 信息系统,为了与新系统运行要求
保持一致,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由于公司所售商品品类、种类及各种类商品规格型号较多,无法测算因变更
库存商品发出计价方法产生的累计影响金额及可比期间相关科目影响金额,因而
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按照要求对公司现有经
营范围的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同
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
                                    《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对《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拟对《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利群
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利群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共 12 项内控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和完善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
投资回报,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发展所处的阶段、企业盈利能力、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要求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拟定了未来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考虑到市场及行业等客观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 2021 年度业绩作为考核基数,自 2022 年-2024 年进行业
绩考核。同时根据业绩考核期的调整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
解除限售期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依然具有挑战性,能够充分调动
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导致提前解除限售、不涉及
调整授予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董事丁琳、王文、胡培峰、胥德才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
  徐恭藻 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长,利群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国商业联合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商会副会长,青岛市商业联合会会长,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工作经历:1975 年参加工作,历任四流中路百货商店营业员、人民路百货
商店经理,1988 年至 1991 年历任青岛百货公司体改办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1992 年至 1997 年担任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
担任青岛利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9 年至 2003 年担任青岛利群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3 年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利群集团董事局主席、总
裁及利群百货集团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份董事长、利群集团
董事局主席。
  徐瑞泽 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
学历。
  现任:利群股份副董事长、总裁,利群集团董事,青岛市人大代表,中国青
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百货商
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青岛市总商会副会长,
青岛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
  工作经历:2008 年 12 月参加工作,2008 年至 2009 年担任利群集团采购中
心业务员,
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担任利群集团董事,利群百货集团总裁助理,2016 年 4
月至 12 月担任利群集团董事,利群百货集团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利群集团董事,利群百货集团副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
份副董事长、总裁。
     丁琳 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
历。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利群集团董事、总裁。
     工作经历: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利群集团财务部科员、财务部处长,1997
年至 1999 年担任长江商厦副总经理,1999 年至 2008 年担任长江商厦总经理,
担任利群集团副总裁,2008 年至 2011 年担任利群集团副总裁兼采购总监,2010
年提名为利群百货集团董事,2011 年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利群百货集团董事、总
裁,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份董事,利群集团董事、总裁。
     王文 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中级会计师。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常务副总裁兼采购总监,利群集团监事局主席。
     工作经历:1991 年参加工作,历任利群集团财务部科员、荣成购物广场财
务处处长、长江商厦财务处处长,2004 年至 2006 年担任利群集团财务部部长助
理兼利群商厦财务处处长,2006 年至 2008 年担任利群商厦副总经理,2008 年至
集团财务总监,2017 年至 2021 年 5 月担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兼采购总监,
席。
     胡培峰 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兼即墨商厦、即墨购物中心总经理。
     工作经历: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福兴祥配送业务员、利群商厦一商场商
品部副经理、利群商厦二商场副总经理、利群百货采购中心部长,2005 年至 2006
年担任蓬莱购物广场总经理,2007 年至 2008 年历任百惠商厦副总经理,2008
年至 2011 年历任淄博购物广场总经理、长江商厦总经理,2011 年 6 月受聘为利
群百货集团董事、9 月受聘为利群百货集团副总裁,2011 年至 2016 年担任利群
百货集团董事、副总裁兼长江商厦总经理,2016 年至 2018 年担任利群百货集团
董事、副总裁兼金鼎广场总经理,2018 年至 2019 年担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
兼即墨购物中心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份董事、副总裁,兼任
即墨商厦、即墨购物中心总经理。
  胥德才 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利群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工作经历:2005 年参加工作,历任四方购物广场营运处科员、财务处科员,
日照瑞泰、集团财务部财务科员,2009 年至 2011 年历任海琴购物广场、文登购
物广场财务处副处长,2012 年至 2014 年担任福兴祥物流财务处处长,2014 年至
部副部长,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利群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戴国强 男,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学历。
  现任:利群股份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
府特殊津贴。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工
信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兼任博大绿泽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贵阳银行独立董事。
  工作经历:1968 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金融学院
党委书记、副院长、院长,全国高校专业金融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上
海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上海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银行外部监事,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上海复旦复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直属支部书记兼副院长。
  孙建强 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学历。
  现任:利群股份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三级教授、会计
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会计研究
与教育杂志执行主编。任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评审专家,青岛市科技局和财
政局项目评审专家,兼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经历:1985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
青岛特锐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资中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省路 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
  现任:利群股份独立董事、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经历:1994 年参加工作,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国浩律师
集团(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软控股份有限
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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