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作为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 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
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综上,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之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认真地
核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
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
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
认真地核查,认为:公司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现就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现就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相关担保事项主要为全资子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
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
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林娟、郑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