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3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为格
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在从
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
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亚太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29 人。
收入 4.48 亿元(上市公司和新三板 1.34 亿元、发债等其他证券业务 3.14 亿元)。
设备制造业 8 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家、批发业 4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 3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 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103 万元。
务业 94 家、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 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25
家、专用设备制造 34 家、商业服务业 25 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2 家、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 家),2021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7308 万元。
民币 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
等规定。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取得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亚太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师资格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唐雪峰 2006 年 16 年 2016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玲 2020 年 7年 2021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温安林 1995 年 1995 年 2014 年 2020 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唐雪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玲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温安林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搜于特集团股份公司 项目合伙人
格林美股份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 项目合伙人
格林美股份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唐雪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玲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安林近三年
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唐雪峰、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玲、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温安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2022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集团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
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
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
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
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
定进行披露。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
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
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在认真审阅议案、深入了解公司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基础上,认为公
司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
述,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