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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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
          的议案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郁琴芬、孙宁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0   江苏阳光        2022/5/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
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
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
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 2022 年 5 月 20 日(含该日)前公司
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备注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预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
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
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
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
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
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
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
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
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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