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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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予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98   东方生物      2022/5/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
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
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以及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
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凯君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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