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2-03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
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泄漏报告信息、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
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
务决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全面完成了 2021
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预算目标,销售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财务状况持续改善、
经营成果显著。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 2022 年度预算编制
情况,认为公司的财务预算以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实际及近年历史
数据作为预算基础,以现时经营能力为假设,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且不会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
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等相关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存储。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在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
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已存在减值迹
象,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议案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
资产质量,规避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相关性,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
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防范作用。《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且不会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
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不会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
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关联方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各关
联交易的安排、协议签署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按约定的
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条款执行合同,遵循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其细则的规范。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审核,认为:公司《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且不会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 年一季度报告》。
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进行了必要调整,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对公司首发募投项目进行了充
分的分析和论证,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
内部投资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
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