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喜专审 2022Z00428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关于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 容 页 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喜专审 2022Z00428 号
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云科技
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2S00945 号报告。在此基础上
我们对后附的佳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佳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佳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佳云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佳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中有关营业收入扣
除要求编制、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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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佳云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后附的佳云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
按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关于营业收入扣除要求的规定编制。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周香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
饶世旗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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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广东佳 兆 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52,900.98 699,701.7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615.28 231.3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55% 0.0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房屋租赁、保险经纪等正常经 房屋租赁等正常经营之
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1,640.16 231.31
营之外的业务收入 外的业务收入
入。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 - -
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615.28 231.3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49,285.70 699,470.4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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