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2)04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其
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
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