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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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
在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2021 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德明先生、黄珺女士、金维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已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出具《2021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
告》。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6,856.9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95.17%;
实现利润总额 4,030.0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4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4,128.3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37.33%。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
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刊 登于 中 国 证 监会 指 定 的创 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派发现金股利 983.47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现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任务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评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
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
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2022 年度公司预计与长沙华源智慧
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智慧生活”)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
民币 45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餐饮服务、物业维护服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
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
   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和场外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
原材料钢材、铜材类相关的热轧卷板和铜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余额在任
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决定
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 登于 中 国 证 监会 指 定 的创 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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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国际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对未来经营使用需求的测算,公
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涉
及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卢布等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
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 登于 中 国 证 监会 指 定 的创 业 板 信 息披 露 网 站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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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子议案 1-2,5,10-12 还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规
定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内容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补充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 4.4 亿(含 2022
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 1 亿元)。其中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敞口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其
他控股子公司在敞口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范围内调配使用。具体授信品种以银行
审批为准,公司本次授信有效期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审批之日起一
年。
  同时,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及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补充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共 4.5 亿元(含 2022 年度已预计授
信额度 2 亿元),其中: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申请敞口
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含 2022 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 0.5 亿元),授信种类
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
自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审批之日起一年;拟向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含 2022 年度已预计授
信额度 1.5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
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自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审批之日起
一年内。
  上述授信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
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
司承担。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董事会办理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及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之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中“桂东县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
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变。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董事会办理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及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中“桂东县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
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1-3 月。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
能电站建设项目”中“桂东县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
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
能电站建设项目”中“桂东县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
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
据更新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1-3 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修订和完善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施,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
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华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
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
常性损益表,该损益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审核
字 7470 号)。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
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
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
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
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
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
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
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
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
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
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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