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4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中心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
资讯网。
本报告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签署,其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关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根据其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
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其为
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
业务的实际需要,拟对 151 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 70 家
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
不超过 486,705.00 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53,855.38 万元的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 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
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2022 年度
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20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有效期: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董事会
审议 2023 年度授信额度之日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
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额度,在需要提供担保时,由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
负责人在以下额度内做出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文件。
本次审议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7,650,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保总额为 7,155,000.00 万元(包含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担保
总计不超过 600,000.00 万元),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的融
资担保总额为 445,000.00 万元,对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的担保 50,000.00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对公司 2022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
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
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
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新希望财务有
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
表决。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
)
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
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新希望保理签
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两年,将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到期。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鉴于公司年度财务工作的统一安排和管理需要,基于双方业务发
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拟达成
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拟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 2 年,明确了保理
融资额度及使用条件、保理业务受理、保理费及违约金、双方陈述与
保证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利益。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
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原
有的协议将自新协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废
止。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
表决。
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
)于 2017
年 10 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
股 100%,是一家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其拟与公司基于业
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
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协议生效后 24 个月内,
新望租赁为公司的分子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融资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张
明贵回避表决。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
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签署相关日
常采购及销售协议,按照上述协议条款,2022 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
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 133,000 万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资产不超过人民币 410 万元,2021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7,660 万元,2021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
总金额为 26,253.17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
公告》
。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更好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保证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及降
低资金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使用直接
债务融资工具,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
本次拟发行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简要方案
如下:
分期发行。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构,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浮动或固定利率方式发行。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定了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通过公
开方式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各项条件,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
成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的基础上,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范围内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修改前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章程条
款编号
第十一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
条 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总经理 助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首席人力官、首席风险官、投资发展总监、工程与设
助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投资发展总监 备运营总监等。
等。
第十二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在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条 公司中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 动提供必要条件。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条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限制。
……
第四十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或其它证券,及上
案; 市方案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等债务融资工具,或其它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 收购本公司股份;
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修改本《章程》;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本章程另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外):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额超过 500 万元。
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者为准;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本条款第(十五)条规定标准,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的,应当披露标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 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应当为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保留意见,审计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本条款第(十五)条规定标准,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应当披露标的资产由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交易事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元。 公司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者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应当适用前两款规定,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计算。 公司发生交易达到本条款第(十五)条、《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的标准,交易对方以非现金资产作为交易对价或者抵偿上市公司债务的,应当披露所涉
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 及资产的符合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相关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 审计基准日或者评估基准日距审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或者相关事项的公告日不得
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 超过前述要求的时限。
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 (十六)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估,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日不得超过一年。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事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他事项。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联交易;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均应当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十 公司下列提供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下列提供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七)交易所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通过。
(七)交易所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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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五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条 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案。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于 10%。 交有关证明材料。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
一条 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 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
的股东名册。 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
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十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六条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以及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以及投票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五)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
第五十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
八条 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 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两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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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 日前发布公告,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还应披露延期后
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的召开日期。
第七十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八条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本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 30%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 (七)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八)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九)重大资产重组;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
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六)项、第(十)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第七十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九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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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 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六条 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禁入处罚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司解除其职务。 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
零一条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 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本章程第九十六
董事职务。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会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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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零七条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一百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零八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订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订股东大会提案;
东大会提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制订股东大会决议授权事项的处理结果的报告;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制订股东大会决议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权事项的处理结果的报告;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 的方案;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 董事会对以下事项有权行使决定权: 董事会对以下事项有权行使决定权:
一十一 (一)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一)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的,以高者为准)少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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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 者为准;
计净利润的 50%的;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少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营业务收入 50%的;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净利润少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公司发生上述比例不足 10%交 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权的除外),由董事长审慎决定,或者由总裁(总经理)在董事
易(对外担保、对外进行财务资助、对子公司以外 长授权范围内决定。
的其他企业投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授权的除外),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
由董事长审慎决定,或者由总裁(总经理)在董事 “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
长授权范围内决定。 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本项规定。已经按照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公 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
司发生的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累计计算范围。
和“委托理财”等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本项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 司的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委托贷款等);租入或
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本项规定。已经 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予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
按照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累计 订许可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计算原则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利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算范围。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
本项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 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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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仍包括在内。
的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者 (二)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托经营等);赠予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以及 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3、除本规则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外,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原材料、燃料和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
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大会审议,还应当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6 条要求的审计报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 告或者评估报告。
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时,可以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超过本项规定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受赠现金资产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9 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
除外),董事会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 (2)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主体的权益比
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 例;
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与合并报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交易除外。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的界定参照《深圳证券
(二)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决,关联董事的界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
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规定。已经按照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
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本项所称“关联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执行。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 1、公司对外担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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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2、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其额度控制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以内;
关联交易,董事会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3、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
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
评估,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 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审议。 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本项所称“关联交易”,除本条第(一)项所指的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
交易事项之外,还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 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
托销售;关联双方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 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4、董事会决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如果未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 能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则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本项规定。已
经按照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
计计算范围。
本项所称“关联人”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执行。
……
(四)董事会决定提供担保事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决策权限以内;
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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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如果未能取得董事会
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则应经股东大会
批准。
第一百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十五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由公司总裁(总
条 助理(总经理助理),由公司总裁(总经理)建议, 经理)建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
或解聘。 财务总监、首席人力官、首席风险官、投资发展总监、工程与设备运营总监均为公司的
公司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 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秘书、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人力资源总监、投资发展总监、均为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一百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二十七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条
第一百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者职
三十九 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 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
条 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
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一百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四十条
第一百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
五十八 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条 作。
第一百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五十九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条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章程》修改情况,拟对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
,拟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提名,拟聘任王芳
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1 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
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
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与员工代表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具体实施事宜。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原因,拟
推行新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1 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 2021 年
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中主要管理人员 18 人,其他业务骨干 185 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 2022 年 4 月 20 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张明贵 执行董事长、总裁 200 4.83% 0.04%
陈兴垚 副总裁、财务总监 120 2.90% 0.03%
陶玉岭 副总裁 120 2.90% 0.03%
董事会秘书、首席战
兰佳 100 2.42% 0.02%
略投资官
闫之春 首席科学家 90 2.18% 0.02%
黄坤 人力资源总监 90 2.18% 0.02%
朱利强 总裁助理 90 2.18% 0.02%
王普松 投资发展总监 90 2.18% 0.02%
工程与设备运营总
李爽 90 2.18% 0.02%
监
贾友刚 饲料产业 BU 总裁 100 2.42% 0.02%
刘继青 禽产业 BU 总裁 70 1.69% 0.02%
刘怀伟 食品产业 BU 总裁 70 1.69% 0.02%
冯小辉 海外 BU 总裁 70 1.69% 0.02%
严帅 新六纵队总裁 90 2.18% 0.02%
辛伟 新望纵队总裁 60 1.45% 0.01%
龚华忠 育种事业部总裁 30 0.73% 0.01%
吉崇星 副总裁 40 0.97% 0.01%
王芳 副总裁 100 2.42%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07.50 41.27% 0.38%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185 人)
预留 809.50 19.57% 0.18%
合计 4,137.00 100.00% 0.92%
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4,137 万股,约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04 月 20 日股本总
额 450,504.2592 万股的 0.92%。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预留
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在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
售的比例为 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2 年三季度
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 12 个
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50%、50%。
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 第一个解除 2022 年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3,000 万吨;或以 2021 年生猪销
制性股票及在 限售期 量为基数,2022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解除
度报告披露之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3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限售期
前授予的预留 85%;或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
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 2022 年至 2024 年累计饲料总销量不低于 10,500 万吨;或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限售期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4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于 135%;或 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第一个解除
在 2022 年第三 限售期
季度报告披露
之后授予的预
第二个解除 以 2021 年生猪销量为基数,2024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
留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 于 135%;或 2023 年至 2024 年累计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注:1、上述“饲料总销量”指公司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饲料销售量;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将根据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
(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 Rn=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R1 指
饲料总销量达成率,R2 指生猪销量达成率,R3 指净利润达成率),确
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具体如下: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X)
R1≥100%或 R2≥100%或 R3≥100% X=100%
或 100%>R2≥80% X=80%
或 100%>R3≥80%
R1<80%且 R2<80%且 R3<80% X=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本草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本办法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
调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
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
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监事及核心员工。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2,326 人,具体参加
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参加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持有人
认购的权益份额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拟认购份额对应的标的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上限(万股) 总份额比例
徐志刚 监事会主席 6 0.15%
段培林 监事 6 0.15%
核心员工(2,324 人) 4,125 99.71%
合计 4,137 100.00%
注:1、本持股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解锁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锁期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解锁期 量为基数,2023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85%;或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不
低于 40 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 销量为基数,2024 年生猪销量增长率不低于 135%;或 2023 年至 2024 年
公司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0 亿元。
注: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将根据解锁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考核指标实
际达成率 Rn=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R1 指饲料总销量达成率,R2 指生猪
销量达成率,R3 指净利润达成率),确定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具体标准如下: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系数(X)
R1≥100%或 R2≥100%或 R3≥100% X=100%
或 100%>R2≥80% X=80%
或 100%>R3≥80%
R1<80%且 R2<80%且 R3<80% X=0
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
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新希望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 12 个月后,具体依据公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本草案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
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本管理办法将提交到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
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
股计划;
决定;
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
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
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
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在 2022 年 5 月
文及摘要”等事项。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202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 339 号明宇豪
雅饭店四楼明宇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高管简历
王芳女士简历
王芳女士,1981 年 11 月 4 日出生,中共党员,2000-2006 年,
在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硕士毕业,2007 年 1 月-2022 年 4 月 任
职于北京发那科机电有限公司 ,历任海外采购与市场定价专员、计
划采购课课长,业务部助理部长,IT 流程部部长,IoT 事业部部长。
王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