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3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
中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哈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间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
审议通过了《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27)。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2-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2,114.0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092.10 万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
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暂缓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3-
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结果
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0),本次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为 50.00 万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等
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
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
《关于 2021 年股票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之“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一)激励
对象主动辞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
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
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
根据本激励计划决定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
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
-5-
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
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股票期权,合计 94.50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
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
动关系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
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6-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等
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4.50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确定和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