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5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 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
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公司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 年为产业
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上述议案已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7 日和 2022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第 14 项议案的表决。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
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
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87 伊利股份 2022/5/1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5 月 12 日持有关
证明到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 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到大会秘书处领取会议出席证。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参会回执及
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参会回执及委托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
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参会回执
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并提供以上
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
应出示参会回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
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三)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
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
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
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
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参会
回执及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关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住宿费等自理;
(二)联系人:刘雅男、赖春玲
电话:
(0471)3350092
传真:
(0471)3601621
邮箱:info@yili.com
邮编:010110
(三)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街 1 号;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惠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 年为产
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参会回执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全称) 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东,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出席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 14:00
在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 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身份证号码
出席人联系电话
法人股东(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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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