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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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荣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裁工作
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萍女士、鲍金红女士、张晖明先生向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报告摘要》;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
号 2022-027;《2021 年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3,163,959.1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493,824,797.12 元。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
讯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2-028.
   八、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
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
和业务安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借款时间、借款形式、金额
和用途将依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项授信总量及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
事、高管人员薪酬及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了 2021 年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从公
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薪酬确认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613-1 号《天
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9。
  十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社
会责任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请参阅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改选。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张邦辉先生、盛宇华先生、赵守宁
先生、夏闽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保证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十四、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有安先生、陈良华先生、
陈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各
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保证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十五、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2-031。
   十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
权力、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本次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赔偿限
额);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1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
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十七、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议案十三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邦辉:男,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水产科学研
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助研,无锡化十动物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姚
天邦总经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张邦辉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1,735,485 股。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盛宇华:1958 年出生,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软科学研究
中心主任,英国剑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管理科学研究专家。2000 年起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出版个人专著 12 部,主编著作和教材 31 余部,发表文章 130
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 10 余项,主持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
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发改委科技项目、国家教委社科项目、
省政府“十五”、“九五”项目等。
截至公告日,盛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守宁: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52 年 5 月 9 日,专科学历,中共党员。1986
年任北京大发正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1998 年进入正大集团,任天津正大农牧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任集团助理副总裁兼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正大集团农牧食品企业中国区副董事长、资深副董事长,主管正大集团食品事
业线、家禽事业线,2017 年退休,不再担任正大集团任何职务。几十年一直工
作在农业产业化企业,是公司加农户的实践者,畜牧设备革命工业化农场提倡者,
食品加工与市场营销方向上提出冻品转鲜品,鲜品转调理品,调理品转熟食品的
战略策划者。
截至公告日,赵守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
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夏闽海:男,1968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余姚捷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捷丰家居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自 2005 年 4 月加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职广东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
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夏闽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1,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议案十四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有安:男,1958 年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先后
在国家宏观调控、开发性金融、地方、国家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任职服务。曾任
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国银河金控董事长、中国银河证券董事长等。现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谐
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6 月起担任泸州老窖股份公司(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有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良华:男,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博士,东南大学管
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目前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江苏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苏物价学会常务理事、南京物价学会副会长等。
截至公告日,陈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柳:男,1979 年出生,东南大学博士后。曾任江苏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 年 1 月至今
担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教授。
截至公告日,陈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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