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人福医药
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根据公司提供
的资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后,拟
对《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并依
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定了
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全体监事:杜越新、齐民、郑承刚、孔娜、夏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