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 关于2021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2)02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累计余额 469,458,725.66 元,占公
司注册资本 826,727,780 元的 56.7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
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 2021 年度开始不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年度现金红利 496,036,668.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826,727,780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所持 11,394,800 股数之后的股本 815,332,98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63,066,596.0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
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1 年度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394,8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49,979,368.92 元
(不含交易费用),纳入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
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
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
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通过对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
查,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在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
际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
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
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
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
案,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在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020-2022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宝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