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327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120.94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金股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2022 年 5 月 9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12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方法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咨询联系人:张恩武
咨询电话:0763-3699509
咨询传真:0763-3699589
七、 备查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