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2-03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 29 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及离职等原因,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53.39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58,728,215 股变更为 757,194,31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758,728,215 元减少为 757,194,31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楼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