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
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企业销售、出租厂房及提供租赁服务的需要而形成的,
是公司常规性业务,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的原则,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路、杨格、冀志斌
二〇二二年四月廿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