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和耿建新先生就北京首都
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曲宁先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纬民 耿建新 梁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