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董事:
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19 年 9 月开始任职。在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 2021 年履行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出席全部会议,本着谨慎的态度对各次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进
行投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1 年召开
的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
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
投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
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
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
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是考虑到公司目前所处的重要
时期以及后续发展所做出的决定。为保证公司未来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
公司统一管理,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综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的
选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部门进行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技术骨干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持续关注
公司的媒体报道,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温宗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