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
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等。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内部公式,结合公示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要的程序。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