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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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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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
度的规定,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规
范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元,同比下降38.36%;净利润3,266.49万元,同比下降35.06%。资产总额14.11亿元,
其中流动资产11.74亿元,非流动资产2.37亿元。负债总额8.8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二、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及成果分析
总承包、富阳三江汇亚运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等项目,截至2021
年末,公司在手订单超过7亿元。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在风景园林设计行业积累
的技术优势和资源,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公
司综合实力实现公司在行业的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泽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并成立杭州园林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创新的经营模式,做特
色发展的探索者,着眼于设计前端、后端,着眼于包括乡村振兴、碳中和等在内的国
家战略的研究与实践,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规划设计业务品牌。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GIS地理信息数据服务、数据溯源服务及智慧旅游等业务,公
司收购了股杭州万林数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提升了公司对于万林数链的业
务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整合内外资源、提升公司新技术运用的技术研发能力,深化
公司与万林数链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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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于2020年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5名实控人参与认购,2021年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416,609 股,募集资金总额6,700万元。通过本次增发,公司
的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资金实力提升,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过程中对
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的EPC业务的市场拓展、全国业务布局等重点工作方向提供资金保
障,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年来,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关注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 9 人组成,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临时会议和 2 次定期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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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
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和
执行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五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
制建设、对外投资等专项进行了审议,并审议了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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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
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进行审议,并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
情况及工作成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有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
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
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三次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
谋划策,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
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
  一是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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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管理活动的相关记录及时进行披露,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
  二是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对
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的咨询、
提问进行沟通、回答。
  (六)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
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董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
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
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
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生态建设产业链上下游的拓展,
增强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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