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由 2022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2 年 04 月 28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俊杰、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
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 6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77 银都股份 2022/5/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星桥街道博旺街 56 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传真:0571-86265988
(三)登记办法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
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2 年 5 月 17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
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摘要的议案
的议案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担保的议案
资助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