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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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
                                 (证
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
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2021 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103,870.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77】%;营业利润【13,054.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10】%;利润总额【12,984.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25.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84.83】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加【23.6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15,260,736】股为基数,
本期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0.4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共计分
配利润【23,186,733.1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
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
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
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确认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已认真、独立地阅读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确认公司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基本能够适应
公司现阶段的管理要求和业务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
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公司已编制《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
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
审计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内部董事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合个
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独立董事薪酬 9 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薪酬相关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综
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关联方常州格林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孙公司采购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万元;向关联方常州强力捷时雅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审核为准)采购及销售产品、提供房屋租赁,预计合同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6,050】万元。前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钱晓春、管军、李军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董事会同
意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在总额度【15】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相互担保,担保期限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为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
适应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
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对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与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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