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8,976,484.38 元,截止 2021 年年底母公司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2,231,495.01 元。
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
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358,052,330.26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9.39%。2021 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
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
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及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8,336.44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
司 2021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 8,336.44 万元。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内容: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