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 浙江富润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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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书
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丹君女士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
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监事会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认为:1、公司经营运作规范,内控制
度完善,董事、高管勤勉尽职;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内,公司出售和购买资产价格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
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0 股和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52 名激励对象
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 6,050,1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150,154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
本 521,946,118 股的 1.18%。
   同时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3.29 元/股调
整为 3.241 元/股。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是基于谨慎性原
则,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坏账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4 月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及本次出售杭州泰一
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一指尚”)100%股权相关事项的自查、论证情
况,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同时也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标的资产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泰一指尚 100%股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交易对方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对方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交易方式及挂牌交易条件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标的资产。挂牌交易条件
为摘牌方需为泰一指尚对上市公司的全部债务及泰一指尚的银行负债清偿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及提供相应的资产担保。
  本次出售的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价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结果为基础,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暂未确定。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均未
确定,且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公司已编制《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相
应指标的比例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尚不确定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以公开
挂牌结果为准,若经两次公开挂牌转让仍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
成交,则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公司协商受让泰一指尚 100%
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出售
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出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逐条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监事会对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未达到 20%,不存在异常波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履行了现阶段
必需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提交的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本次出售泰一指尚 100%股权相关决议的有效期限的议
案》。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交易
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所需的
全部批准与授权,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出售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
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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