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HuachenTransformerCo.,Ltd.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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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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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
十六个月止,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
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
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定的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
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
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
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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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股份除外),将遵守下列规则: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
不低于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5%;
(4)如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导致减持完成后合
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承诺的第
(5)本人将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并保证发行人持续稳
定经营。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发
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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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承担。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
晨、张孝银和张孝玉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银和张孝
玉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
十六个月止,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
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
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
展情况;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
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股份除外),将遵守下列规则: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
不低于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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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导致减持完成后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
于 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承诺的第 4 条和第 5 条第(1)
项的相关承诺。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发
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
行承担。
”
(三)发行人股东久泰商务、众和商务承诺:
发行人股东久泰商务、众和商务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
十六个月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
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
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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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
业自行承担。
”
二、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
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下同),在不违反证券法规并且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发行人的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以下全部或者部
分措施稳定发行人股票价格。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
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发行人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时,发行人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根
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已出具的相关承诺,以及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
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二)相关责任主体
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发行人的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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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采取发行人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发行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
案。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回购股份做出
决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董事会审议该等股份回购
事宜时投赞成票。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
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
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
份回购方案。
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
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2)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2%;
(3)如果发行人股价自发行人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的,发行人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且在未来 3 个
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
的条件,则发行人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每一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
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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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人符合相关承诺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发行人股价的二级市
场表现情况、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
发行人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发行人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或发行人回购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将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且
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单
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方
案实施期间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可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及时提出或
实施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的主体增持发行人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在发行
人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发行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总和的 30%,但
不高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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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按相关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
止:
(1)通过增持发行人股票,发行人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
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已经增持股票所用资金达到其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
额的 100%。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自上述稳
定股价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再次出现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发行人应按照上述顺序继续实施股价
稳定方案。
在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在聘任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选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三、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江苏华辰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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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
的情形。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
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本次发
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
的情形。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本次发
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
的情形。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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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华辰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若因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江苏华辰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
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经证明因本所过错导致上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
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
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
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
确定的赔偿责任,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江苏华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承诺:“因本所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江苏华辰本次发行上市的验资机构,
承诺:“因本所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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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江苏华辰本次发行上市的评估机构,承诺:“若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
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发行人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
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
实现同步增长,发行人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一定
期间内将会被摊薄。
为此,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效益;扩大
业务规模,全面提升发行人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发行
人盈利能力,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承诺如下:
回报
发行人已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
业发展趋势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利
于提高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
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变压器及成套输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扩大现有业务的市场规模,开拓新市场和新领域,并不断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使发行人产品在技术水平上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从而持续提升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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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发行人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节省发行人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控制发行人经营和管控风险。同时,发
行人在日常经营中细化项目预算的编制,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提升发行人业绩。
发行人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孝金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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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
五、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
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
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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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二)发行人全体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股东承诺: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
企业/本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取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该等已
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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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
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
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2)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
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
企业/本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取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该等已
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企业/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相关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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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
行人投资者利益。
”
六、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江苏华辰承诺:
“1、若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
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
行公告,并在 5 个交易日内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
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监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召开
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
议通知、进行公告;发行人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购数量: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回购价格:发行人股票已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股票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发生
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其
中,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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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孝金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不存在
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
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七、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针对发行人股东的相关事项,发行人江苏华辰承诺:
“1、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情形;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第七条规定的离职人员情形。”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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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
股东大会通过。在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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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众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接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对本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督。独立董事应对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关于本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股利分配
政策”的相关内容。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材、取向硅钢、电子元器件、绝缘材料、钢材、
铝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0.54%、88.18%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基本稳定,2021 年以来,铜材、钢材等大
宗商品价格涨幅明显。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发生剧烈变化而相关
产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以及智能电网的建设,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大量
的新竞争者可能会随之出现;同时以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ABB(中国)
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国际跨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后,对本地企业形成较高压力,
加剧市场竞争的程度。若公司未能抓住行业机遇,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并提升产
品质量、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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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质量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质量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
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甚至对电网造成损害,因此电力系统客户对公司产品质
量有着极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国家电网部分省公
司给予一定期限内暂停中标资格的情况。目前,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
制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检测、整机检验等方式确保原材料
采购、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环节的延伸,对质量控制的要求也将进
一步提高,若公司质量控制相关措施未能随之有效提升,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不仅会给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安全隐患,还将对公司的品牌和业务拓展带来不利
影响。
(四)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26,896.54 万元、30,049.99 万
元和 36,866.5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61%、53.36%和 57.07%,
应收账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若未来受经济环境及产业政策的
影响,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
收回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商业承兑汇票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
承兑汇票)分别为 189.60 万元、2,769.62 万元和 142.64 万元。2020 年末,发行
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较多,主要为应收恒大地产及其相关
方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2021 年,恒大地产出现流动性问题,公司对
恒大地产及其相关方的应收票据出现到期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形,公司将对恒大地
产及其相关方的应收票据全部转回应收账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应收恒大地产及其相关方的金额合计 2,109.6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日,发行人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全部收回。
若未来下游行业主要客户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应收商业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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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兑付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可能使公司产生坏账损
失,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六)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615.27 万元、10,919.61 万元和
司实行“以销定产,标准化产品设置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市
场需求情况,结合自身产品的生产周期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为及时满足客户订单
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给客户及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保持着一定的库存水平。
如果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
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等情形,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的成长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划、
行业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化、业务模式、原材料价格、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销售
能力、各种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2020 年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对国内外经济造
成冲击,2021 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涨幅明显,重大客户应收票据不能及时兑付
导致坏账计提比例提高,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发展环境,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抗风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未来铜材、取向硅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快
速上涨、重大客户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或发生坏账、疫情导致停工停产等因素叠
加影响,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将可能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大幅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一、2022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预计 2022 年一季度业绩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预计数 2021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7,000-18,000 16,847.87 0.9%-6.84%
净利润 2,000-2,100 1,052.46 90.03%-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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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3 月预计数 2021 年 1-3 月 变动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上述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为公司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
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202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
审阅。
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应收款项
收回因此坏账准备转回所致。变压器行业收入具备季节性特征,同行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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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8.53 元
发行后市盈率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1.77 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 34,12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6,785.5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加总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5,00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49.06 万元
律师费用 464.60 万元
用 于 本次 发行 的信 息披
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用 49.06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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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Huachen Transformer Co.,Ltd.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孝金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4 日
住所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邮政编码 221116
电话 0516-85056699
传真 0516-8507669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cbyq.com/
电子信箱 hc@hcbyq.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
发行人系由华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值 191,809,036.12 元为基
准,按 1.5984:1 的比例折合成股本 1.2 亿股,其余 71,809,036.12 元计入股份公
司资本公积。公司各股东(即股份公司各发起人)以各自在华辰有限的出资额所
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按原持有的股权比例相应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2 号)。
取得了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9132031266639531XY《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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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华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华辰有限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承继
了华辰有限的全部业务,主要从事的业务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6,000 万股的 25%,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万股) (%) (万股) (%)
张孝金 8,400.00 70.00 8,400.00 52.50
张孝保 1,600.00 13.33 1,600.00 10.00
张晨晨 800.00 6.67 800.00 5.00
众和商务 405.00 3.38 405.00 2.53
久泰商务 395.00 3.29 395.00 2.47
张孝银 200.00 1.67 200.00 1.25
张孝玉 200.00 1.67 200.00 1.25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 4,000.00 25.00
合计 12,000.00 100.00 16,000.00 100.00
有关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
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部分。
(二)相关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发起人为张孝金、张孝保、张晨晨等 7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 11,200 万股,众和商务、久泰商务两个机构股东持有 8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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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设立时的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11,200.00 93.33
(2)机构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800.00 6.6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有比例(%)
合计 12,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
职务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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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有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子公司启能电气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东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东和战
略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
下:
股东姓名
序号 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
/名称
直接持有公司70%股份,通
张孝保、张孝银、张孝玉之兄,张晨晨之父,众 过担任众和商务、久泰商务
和商务、久泰商务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而间接持有公
司1.17%股份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含干式变
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作为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力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新能源(风、光、储)、轨道交通、
电动汽车充电桩、工业制造、基础建设、房产建筑等行业。
公司深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十余年,围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不断进行技
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凭借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符合环保、
节能、高效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综合解决方案,并积极布局新能源智能环保输配
电设备领域。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干式变压器、
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上述四类产品 2021 年实现销售收
入 85,525.3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99.75%。
(1)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 产品
产品简介 代表产品图示
类型 名称
高压电压等级为 6kV-35kV,低压等级一
般为 0.4kV,额定容量为 2500kVA 及以
下。可配智能温控系统,实现自动启停、
高温报警等功能。按技术参数可以分为标
准型和非标准型;按铁心材质分为取向硅
钢型和非晶合金型;按铁心结构分为叠铁
干式配 心型和立体卷铁心型;按绝缘介质分为环
电变压 氧浇注型和 Nomex 纸非包封型。产品具
器 有 10、11、12、13、14、15、18 型系列
试验报告及节能认证证书。具有节能环
保、智能温控、抗短路能力强、维护工作
干式 量小、运行效率高、体积小、噪音低等特
变压 点,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工业企业、新
器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商业设施等领
域。
高压电压等级为 35kV-38.5kV,低压等级
为 3.15kV-11kV,额定容量为 25000kVA
及以下。可配智能温控系统,实现自动启
干式 停、高温报警等功能。按技术参数可以分
电力变 钢;调压方式为无励磁调压和有载调压。
压器 产品具有 11 型试验报告。具有节能环保、
智能温控、抗短路能力强、维护工作量小、
运行效率高、体积小、噪音低等特点,主
要应用于电力电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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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
产品简介 代表产品图示
类型 名称
高压电压等级为 6kV-35kV,低压等级一
般为 0.4kV,额定容量为 2500kVA 及以
下。采用全密封式结构,油体积的变化由
波纹油箱的波纹片的弹性来自动调节补
偿,变压器与空气隔绝,防止和减少油的
劣化和绝缘的老化,增强运行可靠性,正
油浸式 常运行免维护。按技术参数可以分为标准
配电变 型和非标准型;按铁心材质分为取向硅钢
压器 型和非晶合金型;按铁心结构分为叠铁心
型和立体卷铁心型;产品具有 11、13、
认证证书。具有节能环保、低损耗、低噪
音、高效率、高机械强度等特点。广泛应
油浸
用于电力电网、工业企业、新能源、基础
式变
设施建设、住宅商业设施等领域。
压器
高压电压等级为 35kV-38.5kV,低压等级
为 3.15kV-10.5kV,
额定容量为 31500kVA
及以下。高低压夹件采用钢拉带或上梁及
测梁拉紧,形成了坚固的框架结构,增强
铁心夹紧力和耐受运输冲击能力。高低压
油浸式
线圈设纵向油道有利于散热,可大幅降低
油温差及线圈内部的最热点温升。按技术
电力变
参数可以分为标准型和非标准型;铁心材
压器
质为取向硅钢;调压方式为有载调压或无
励磁调压。产品具有 11、13 型系列试验
报告。具有节能环保、低损耗、低噪音、
高效率、高机械强度等特点,主要应用于
电力电网领域。
将环网柜、互感器、变压器、低压开关、
无功自动补偿系统、通讯系统、保护系统、
UPS 电源及指示仪表等装入密封、防潮、
防锈的双层箱体内,是配电系统一二次一
预装式 体化的户外装置。具有一、二次系统集成
变电站 化、装配模块化、建设过程工厂化、施工
简单化等特点。产品具有 YB、YBH 系列
型式试验报告。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基
础设施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住宅商业
箱式
设施等领域。
变电
将变压器器身、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及
站
高低压连线放置在全密封的油箱内,用变
压器油作为带电部分相间及对地的绝缘
介质的一种配电设备。具有成套性强、体
组合式 积小、占地少等特点。能深入负荷中心、
变电站 提高供电质量、减少线路损耗。缩短送电
周期,选址灵活、对环境适应性强。产品
具有 ZGS 型型式试验报告。广泛应用于
电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光伏风力发电
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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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
产品简介 代表产品图示
类型 名称
集成直流屏、空调、照明、消防及微机保
护测控装置等二次设备,满足了设备正常
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工作要求,可集成逆变
预制舱 器作为光伏发电用逆变一体机。具有结构
式变电 紧凑、安装便捷、易于移动等优点。公用
站 外壳防水、防震、防腐、防尘、防火、防
电燃,环保且安全性高。主要应用于特别
环境复杂、安装周期紧张的光伏、风电、
储能项目和其他移动应用场景。
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将一种或多种开关
电器、辅助回路、继电保护装置及结构件
等连接装配在金属外壳内,具有对电路进
行控制、保护、测量、调节等功能的集成
电气 式电气设备。按照种类分为高压可移开式
电气成
成套 开关设备、高压环网开关设备、低压成套
套设备
设备 开关设备等。产品具有 KYN28、HCXGN、
HXGN、VHC、XGW 系列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Ⅱ型自愿认证
证书。广泛用于工业及民用等供电末端工
程。
(2)公司主要产品应用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凭借优良的品质及专业化的服务,公司产品广泛应用到电力
电网、新能源(风、光、储)、轨道交通、电动汽车充电桩、工业制造、基础建
设、房产建筑等行业项目中。这些项目已成为公司在输配电市场的“名片”。
行业 项目名称
广西水利电力发电项目、中卫火力发电厂、扎罗木得水利枢纽工程、石泉大唐
电力电网 电厂、华能云南滇东电厂、广西隆安聚能水电有限公司古信水电站、国网荆州、
鄂州、恩施岸电项目
恩施板桥风电场、上海老港风电项目、辽宁阜新鸡冠山(44MW)风电项目、
新能源 中电投山西恒曲 12MW 屋顶光伏项目、宿迁 31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风、光、 湖南新化 19.97MWp 光伏项目、长利玻璃洪湖 10kV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储) 目、大悟光伏发电站、临洮县“十三五”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山西运城
绛县亚丰垣 40MW 光伏发电项目、阳光电源夏日哈木储能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地铁 2、3 号线、徐州轨道交通 1、3 号线、北京轨道交通 11、17
轨道交通 号线、成都地铁 19 号线、贵港南港铁路、蒙华铁路、黔张常铁路、广清铁路、
梅汕铁路、金台铁路、厦深铁路、渝怀铁路、徐连铁路、太焦铁路
深圳天汇二期充电桩、广西秀厢大道北汽 4S 店充电场站、苏州昆山翠微东路充
电动汽车
电站、福清龙江街道充电站项目、淮安淮阴区南昌路充电站、连云港东海县晶
充电桩
都大道充电站、江阴南闸充电站、国网电动汽车旅游巴士停车场充电站
东风汽车、鞍钢集团、武钢集团、武汉百事可乐、苏州金龙汽车、中石化福建
工业制造 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宝化万辰 5 万吨针状焦项目、中石化百万级乙烯及
下游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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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项目名称
北京 2022 冬奥会延庆赛区、雄安新区商务服务中心、武汉五环体育中心、广佛
基础建设 肇高速公路、佛清从高速公路、武汉火神山医院、杭州市儿童医院、北京安贞
医院、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新院区、湖南中医药大学
深圳恒大都会广场、南京荣盛华府、广西盛邦珑湖、张家港市廊桥雅园、苏州
房产建筑 秀水湾、融创咸阳中央学府、郑州融侨城、新郑雍景湾、徐州美的公园天下、
沛县华宇悦城
公司部分代表性项目图示:
恩施板桥风电场项目 宿迁 31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阳光电源夏日哈木储能项目 中石化福建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 3 号线项目 国网荆州、鄂州、恩施岸电项目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武汉火神山医院项目 北京冬奥会场延庆赛区项目
福清龙江街道充电桩项目 雄安新区商务服务中心项目
(二)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坚持深耕华东市场、放眼
布局全国的市场策略。在淮海区(徐州及苏北)、苏南区、安徽区、华南区、川
渝区、华中区、华北区、西北区等区域建立了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培养出了一
支成熟的市场营销、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营销中心
包括销售一部、销售二部、商务部 3 个部门,销售一部负责苏南区、安徽区、华
南区、川渝区等地区的客户维护与业务开发,销售二部负责淮海区、华中区、华
北区、西北区等地区的客户维护与业务开发,商务部主要负责大客户开发及出口
业务,主要销售客户以光伏、风电、化工等行业的大型央企、国企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买断式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
模式下,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有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
获得订单。对于不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的潜在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
式获得订单。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以直接直销为主、辅之以代理直销的销售方式。
在代理直销模式下,公司借助代理商的渠道能力开发客户,公司依然直接与终端
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直接供货与收款。从下游客户类型来看,直销模式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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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客户主要包括电力工程终端用户、安装工程公司和电气成套厂商。电力工程
终端用户包括电网公司以及其他直接向发行人采购变压器等产品的终端用户。安
装工程公司是指从事电力承装业务的工程施工类企业,安装工程公司购买公司产
品用于各行业的电力工程。电气成套厂商是指从事箱变及电气成套设备生产的厂
商,电气成套厂商购买公司变压器产品主要用于组装箱式变电站及相关成套产品
后向下游行业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模式下,经销客户一般根
据终端用户的订单需求向公司采购,公司与经销客户直接签署销售合同,并发货
至经销客户指定的地点,一般为终端用户的项目所在地,或者由经销客户自提,
经销客户直接向公司付款。经销客户是指以批发贸易为主营业务,向公司采购产
品直接用于转售的客户。经销客户按是否与发行人签署授权经销协议分为授权经
销商和贸易类客户 2 种类型。其中授权经销商是指与发行人签署了授权经销协
议,在授权区域内经销的经销商;贸易类客户是指没有与公司签订授权经销协议,
以批发贸易为主营业务,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转售的客户。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材、取向硅钢、电子元器件、绝缘材料、钢材、
铝材等。报告期内,上述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铜材 28,597.25 40.30% 17,455.46 37.34% 14,498.49 34.33%
取向硅钢 17,960.19 25.31% 12,854.06 27.50% 13,136.12 31.11%
电子
元器件
绝缘材料 3,030.33 4.27% 2,066.27 4.42% 2,356.30 5.58%
钢材 4,635.84 6.53% 2,574.39 5.51% 2,341.26 5.54%
铝材 1,993.93 2.81% 1,709.00 3.66% 2,202.37 5.22%
合计 62,052.72 87.45% 40,226.63 86.06% 36,910.53 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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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行,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管理与经营已形成市
场化的竞争格局,产品主要靠市场机制形成价格,即产品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供
需情况决定。
输配电设备制造商在输电市场和配电市场两个电力系统领域呈现不同的竞
争态势。输电市场领域,即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电力系统领域(电压在 110kV
及以上等级),由于技术壁垒、行业进入和资金门槛都较高,国内生产企业较少,
竞争主体主要体现在 ABB、西门子、三菱电工等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国内传统
大型企业以及新加入该领域的企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特变电工、中国西电等
国内企业通过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兼并优良资产,迅速扩大生产规模,逐步成为
我国输配电设备制造的中坚力量。
在配电市场领域,国内中小生产企业众多,各企业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差异
较大,大部分企业主要生产中低端产品,仅有少部分拥有研发创新能力及自主知
识产权的规模较大优势企业面向中高端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主要处
于配电市场,配电市场主要生产企业除发行人外,还包括金盘科技、特锐德、北
京科锐等企业。
当前,输配电设备制造商转型升级时,面临技术、设备、人才、营销、专利
等多方面的竞争。输配电设备市场未来将呈现出高端化、自动化、信息化、集成
化等特点,产品附加值将更高,中高端市场将占据主导,低端制造环节的市场集
中度会有所攀升。其中,高压特高压、智能电网、智能变电站、系统集成等环节
所蕴含的巨大市场容量会释放出来,国内外巨头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公司深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十余年,是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徐州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徐州市质量管理协会质量协会理事单位、
徐州市企业信用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公司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 GB/T17468-2019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行业标准 JB/T501《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和江苏省
质量协会团体标准 T/JSQA004-2020《6kV~10kV 级 800kVA、2500kVA 干式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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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变压器》。
公司 2020 年被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2020 年度徐州市自主商标品牌
样板企业”;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被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评为“江苏省
质量信用 AA 级企业”和“江苏省质量信用 AAA 级企业”;2018 年,公司获徐
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授予“徐州市质量奖”;2017 年,公司注册商标被徐
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徐州市知名商标”;2017 年,公司被中国南方电网
认定为“2017 年度优质供应商”。
称号;公司 SCB13-500/10 系列干式变压器等 18 个型号产品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公司 SCB-1000/10-NX2 等 11 个型号干式变压器
及 S-M-1000/10-NX2 等 9 个型号油浸式变压器入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6,694.60 万元,主要包
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0.93 2,642.86 74.64%
通用设备 257.01 97.83 38.06%
专用设备 6,274.54 3,775.02 60.16%
运输工具 518.08 178.89 34.53%
合计 10,590.56 6,694.60 63.21%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权利
苏(2017)铜山区不 钱江路北,银山路 厂房、
动产权第 0015518 号 东铜山区办事处 办 公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所有 建筑面积 他项
权证编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 权利
焦山社区 楼、科
研楼
铜山经济开发区
苏(2018)铜山区不
动产权第 0013961 号
路7号
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 2 处房屋的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苏[2017]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5518
号土地、苏[2018]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3961 号土地上建设并使用一处卫生间、
两处门房、一处磅房和一处观察房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 237.81 平
方米房建筑物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上述建筑物主要用途为门房、卫生间等辅助
用途,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物面积占公司
房产总面积比例仅为 0.56%,占比较小,且该等建筑物系公司在其拥有土地使用
权的范围内建设,但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要求拆除的风险,尚无法预
计前述房产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
根据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2 年 3 月出具的《证
明》,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签署日,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建
设管理、房屋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法建设等
情况,未曾因违反建设管理、房屋管理、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等法律法规而
受到或将受到该局的调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形,该局亦未收到任
何关于发行人违反有关建设管理、房产管理等方面的投诉或举报。上述无证房产
占比较小,在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功能较小,如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要求拆
除,可短时间内拆除,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结合徐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上述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的现状,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存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因发行人自
有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报建手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相关房
屋被责令搬迁、拆除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处以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承
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全部损失,并保证承担该等费用后不会向发
行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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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租赁 2 处房屋建筑物,建筑
面积合计 10,830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厂房和仓库,基本情况如下:
租赁面 年租金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地址 权证编号 用途 租赁期间
积(㎡) (万元)
铜土国用
徐州市铜 [2005]第
徐州晓
山新区国 6643 号、
启能 林机械
电气 加工有
华夏路 14 铜山镇字
限公司
号 第 46914
号
徐州开发 铜国用
江苏飞
区第三工 [2009]第
天膜结 厂
启能 业园内陇 199 号、铜
电气 海路南、3 房权证铜
有限 仓库
号车间东 山镇字第
公司
北侧 30652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房屋,出租方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和
房产证,并且就上述租赁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3)使用权车位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拥有 338 个使用权车位,基本情况
如下:
建筑面积
权利人 地址 数量 使用权期限
(㎡)
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恒 20 年,年限届满后可无偿
发行人 大滨河左岸小区 A 地块 338 个 4,341.46 使用至所在地块土地使用
负一层、负二层 权期限届满时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原值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主要机器设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数量
归属 设备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号 (台)
静态混料真空浇注一拖
二设备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数量
归属 设备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号 (台)
变压器及油箱盖板喷涂
装生产线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 使用权面 使用权终 取得 他项
权证号 土地坐落 用途
号 权人 积(㎡) 止日期 方式 权利
苏 ( 2017 ) 钱江路北,银
铜 山区不 动 山路东铜山区 工业 已抵
产 权 第 办事处焦山社 用地 押
苏 ( 2018 )
铜山经济开发
铜 山区不 动 工业 已抵
产 权 第 用地 押
钱江路 7 号
苏 ( 2021 )
铜 山区不 动 连城路北侧、 工业 已抵
产 权 第 泰中路东侧 用地 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商标 6 项,公司拥有的
上述商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01 项专利,其中发明
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95 项,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 项,公司拥有
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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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域名 3 项,公司及子公司
拥有的上述域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
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江苏华辰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关联方名称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重 本比重 本比重
徐州汉旭不锈
钢材 - - 472.99 0.98% 861.42 1.93%
钢有限公司
徐州轩恒电气
铝材 - - 358.69 0.74% 776.92 1.74%
设备有限公司
徐州市品茂茗
物资贸易有限 辅材 - - 189.70 0.39% 257.04 0.58%
公司
徐州彩茗物资
辅材 79.90 0.12% 74.01 0.15% - -
贸易有限公司
徐州威泰电气
辅材 - - 147.54 0.30% 3.11 0.01%
设备有限公司
徐州三信电气
辅材 - - 86.95 0.18% 26.88 0.06%
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旭鼎物资
钢材 - - 9.06 0.02% - -
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 79.90 0.12% 1,338.95 2.76% 1,925.37 4.31%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影响较小,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相关关联方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
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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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74.24 485.34 351.22 323.45
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基于发行人正常运营需要,关键管理人员
的稳定性对公司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金额依据所在岗位、工作
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公允性。
(3)发行人报告期经常性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总体规模较小,已逐步进行规范减少或消
除。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已消除或停止的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消除/减少情况
徐州轩恒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铝材 已注销
徐州汉旭不锈钢有限公司 钢材 已注销
徐州威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辅材 已注销
徐州三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辅材 已注销
江苏旭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停止交易
徐州市品茂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辅材 已注销
徐州彩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辅材 停止交易后转让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比重 入比重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
成套设备 97.35 0.14%
有限公司
徐州威泰电气设备
外壳加工 1.03 0.00%
有限公司
临沂大盛川包装有
箱变 12.44 0.03%
限公司
合计 12.44 0.03% 98.38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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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固定资产产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购买方 交易内容 年度 年度 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徐州汉旭不锈钢有限
启能电气 购买固定资产 - 98.82 -
公司
徐州三信电气设备有
江苏华辰 购买固定资产 - 86.80 -
限公司
徐州市品茂茗物资贸
江苏华辰 购买固定资产 - -- 3.01
易有限公司
徐州彩茗物资贸易有
江苏华辰 购买固定资产 0.94 - -
限公司
合计 0.94 185.61 3.01
(3)关联方资金拆借
A、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借入金额 借入日期 归还金额 归还日期 利率
张孝金 700.00 2019/7/31 20.00 2019/8/30 无息
B、资金拆出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借出金额 借出日期 归还金额 归还日期 利率
徐州汉旭不锈 300.00 2019/1/29 300.00 2019/1/30
无息
钢有限公司 200.00 2019/2/13 200.00 2019/2/14
张孝金 300.00 2019/12/10 300.00 2019/12/12 无息
江苏旭鼎物资
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已规范和清理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公司无新增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为规范发行人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避免关
联方资金占用的再次发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如下: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除本人于 2019 年 12 月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地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情形,也
不存在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前述借款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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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归还。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并按照《江苏华辰变压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约定,
严格履行批准程序。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滥用控制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侵占发行人的资金、资产或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
担保。
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本人同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发行人及其下属企
业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
诺。”
(4)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子
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张孝金及其妻子鲍艳华及张孝玉及其妻子
翟秀红为该等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担保
保证人 被担保方 合同编号 担保方式
号 金额 合同期限
字 00039 号 9/12/31
字 0022 号 20/12/31
字 00140 号 3/1/1
字 0004 号 23/12/31
字 00070-2 号 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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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 担保
保证人 被担保方 合同编号 担保方式
号 金额 合同期限
HTC320718900ZG 2021/3/25-20
DB202100002 22/3/24
HTC320718900ZG 2021/3/25-20
DB202100003 23/3/24
第 00004 号 22/4/23
第 00005 号 22/4/23
字 0011 号 24/7/23
公保字第 2021/9/29-20
DB2100000052462 28/9/28
(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姓名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00 -
应收账款合计 36,866.54 30,049.99 26,896.54
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
- 0.15% -
账款比例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姓名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徐州市品茂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84.93 123.56
徐州彩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79.42 -
徐州轩恒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84.95
徐州汉旭不锈钢有限公司 - - 46.10
徐州威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3.11
徐州三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8.09
关联方应付账款合计 - 164.36 2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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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姓名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账款合计 14,419.92 11,681.81 8,721.22
关联方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比例 - 1.41% 3.05%
(1)关联交易相关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关联股东、关联
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A、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
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
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的债务。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提供资金、商品、
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本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第八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
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〇二条 独立董事除具备本章程中规定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
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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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〇三条 除上述职责外,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在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
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
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
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
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
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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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
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的债务。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提供资金、商品、
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严格按照本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
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〇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和本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
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高管薪酬和利润分配等
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
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
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第一百一十七条 独立董事除具备本章程中规定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
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除上述职责外,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公
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尤其应当就以下事项
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发表意见:
(二)重大关联交易;
(十九)公司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在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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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
施回收欠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A、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前,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上述议案
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公司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内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经过公司独立董事确认,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内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
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
的方式予以约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认可报告期
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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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21 年 1 月至 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向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易未达到《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标准,已由公司总经理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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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起止 与公司的其他
性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持股情况
日期 利益关系
(万元/年)
其弟张孝保持
有公司 13.33%
的股份;
张孝金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 其女张晨晨持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有公司 6.67%
直接持有公司
学历。现任江苏华辰董事长兼总经 的股份;
董事长、总 2020 年 7 月 理。曾历任徐州市华辰金属贸易有限 其弟张孝银持
张孝金 男 54 - 58.11 份;间接持有
经理 -2023 年 7 月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徐州华辰运输 有公司 1.67%
公司 1.17%的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徐州市金 的股份;
股份
鼎钢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华辰有 其弟张孝玉持
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有公司 1.67%
的股份;
其婿翟基宏为
公司副总经理
杜秀梅女士,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董事、董事 学历。现任江苏华辰董事、副总经理、
会秘书、副 2020 年 7 月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曾历任天津 久泰商务执行事 间接持有公司
杜秀梅 女 50 44.69 无
总经理、财 -2023 年 7 月 富士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徐州分 务合伙人 0.37%的股份
务总监 公司财务主管;铜山县恒信嘉业燃气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辰有限财务经
理、财务总监。
徐健 董事 男 52 43.24 无
-2023 年 7 月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务合伙人 0.3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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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起止 与公司的其他
性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持股情况
日期 利益关系
(万元/年)
历。现任江苏华辰董事、核心技术人
员。曾历任徐州电力变压器厂技术
员、质检员、质检科科长、技术科长、
副总工程师;徐州苏能变压器有限公
司总工程师;徐州恒力变压器有限公
司总工程师;华辰有限副总经理、总
工程师;江苏华辰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
蒋硕文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
董事: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董事、副总 -2023 年 7 月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干变技术 间接持有公司
蒋硕文 男 54 - 39.38 无
经理 副总经理: 部部门经理。曾历任泰州海田变压器 0.13%的股份
-2023 年 7 月 限公司技术科长;华辰有限干变技术
部部门经理。
隋平先生,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副教授。现任江苏华辰独立董事、河 河南大学法学院
南大学法学院教师、天津东旭中大商 教师、天津东旭
贸有限公司监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 中大商贸有限公
隋平 独立董事 男 50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历任中国 司监事、河北瑞 0.42 - 无
-2023 年 7 月
长城铝业有限公司职员、西安万隆制 星燃气设备股份
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银川格正投资 有限公司独立董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影创光 事
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影创视讯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影创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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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起止 与公司的其他
性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持股情况
日期 利益关系
(万元/年)
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影创讯息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影
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成都影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
理、江西影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湘潭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中迪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609)独立董
事、上海骏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
中国矿业大学电
张晓先生,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 气与动力工程学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院教师、徐州中
副教授。现任江苏华辰独立董事、徐 矿大传动与自动
州中矿大传动与自动化有限公司监 化有限公司监
张晓 独立董事 男 47 0.42 - 无
-2023 年 7 月 顾问、江苏昂内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企业博士工作站负责人。曾历任 技术顾问、江苏
中国矿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昂内斯电力科技
教师;中国矿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 股份有限公司企
师。 业博士工作站负
责人
高爱好先生,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
江苏恩华药业股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份有限公司财务
高爱好 独立董事 男 59 总监、赛摩智能 0.42 - 无
-2023 年 7 月 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62)财
科技集团股份有
务总监、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300466)独立董事。曾历任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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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起止 与公司的其他
性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持股情况
日期 利益关系
(万元/年)
州食品公司(肉联厂)会计主管;徐
州财政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
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
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董
事、副所长;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耿德飞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
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
学历。现任江苏华辰监事会主席。曾
历江苏苏能变压器有限公司总工程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间接持有公司
耿德飞 男 49 师;江苏鹤都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 - 35.91 无
主席 -2023 年 7 月 0.23%的股份
理、总工程师;江苏彭变变压器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华辰有限
生产经理、油变技术部经、江苏华辰
副总经理。
王广浩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
历。现任江苏华辰职工代表监事、干
王广浩 职工监事 男 40 - 22.22 无
-2023 年 7 月 子塑胶五金制品厂车间主任、香港天 0.10%的股份
皓圆销售经理、徐州市恒源电器有限
公司线长、徐州市金天福电动车厂生
产经理。
刘冬先生,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
刘冬 监事 男 46 - 19.84 无
-2023 年 7 月 现任江苏华辰监事、销售经理。曾历 0.18%的股份
任徐州第二制药厂技术员;上海益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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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起止 与公司的其他
性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持股情况
日期 利益关系
(万元/年)
电器有限公司商务代表;徐州久隆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专员;徐州市
华辰金属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华
辰有限销售经理。
翟基宏先生,1989 年 12 月出生,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
其翁张孝金为
翟基宏 副总经理 男 32 - 105.12 公司实际控人、
-2023 年 7 月 省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公安分局非在 0.06%的股份
董事长总经理
编工作人员;华辰有限采购部助理、
采购部经理、江苏华辰董事。
李刚先生,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李刚 副总经理 男 48 历。现任江苏华辰副总经理。曾历任 - 41.50 无
-2023 年 7 月 0.27%的股份
徐州苏能变压器有限公司质检部部
长、副总经理;华辰有限副总经理。
高冬先生,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现任江苏华辰副总经理、核心技
高冬 副总经理 男 40 - 38.26 无
-2023 年 7 月 公司试验员;华辰有限质检部经理、 0.17%的股份
生产部经理、箱变技术部经理、成套
技术部经理;江苏华辰监事会主席、
成套技术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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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张孝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0%的股份,通过众和商务、久泰商务间接持有公
司 1.1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孝金之弟张孝保持有发行人 1,600 万股股份,张孝金之女张晨晨持有发行
人 800 万股股份,张孝金之弟张孝银持有发行人 200 万股股份,张孝金之弟张孝
玉持有发行人 200 万股股份,均为张孝金的一致行动人。张孝金及其一致行动人
直接和间接持股合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94.50%。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308,570.02 88,307,564.80 25,979,957.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6,924,258.18
应收票据 1,312,735.18 25,877,569.93 1,801,182.60
应收账款 368,665,403.61 300,499,858.35 268,965,393.14
应收款项融资 6,949,727.07 12,514,906.00 12,640,158.16
预付款项 10,261,618.07 4,427,788.44 2,107,868.77
其他应收款 12,560,953.74 8,551,380.37 6,279,165.62
存货 168,004,096.36 109,196,127.89 96,152,699.27
合同资产 24,649,724.19 13,549,097.83 -
其他流动资产 313,628.04 282,347.28 323,123.79
流动资产合计 646,026,456.28 563,206,640.89 451,173,806.9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2,621,276.16
固定资产 66,946,048.63 67,723,501.97 66,360,342.69
在建工程 68,188,365.98 7,007,450.09 577,039.70
使用权资产 4,828,399.52
无形资产 38,164,135.88 21,251,748.08 21,862,9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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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58,509.14 4,368,690.92 2,840,723.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56,067.00 1,355,710.03 23,2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562,802.31 101,707,101.09 91,664,208.19
资产总计 846,589,258.59 664,913,741.98 542,838,015.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343,902.50 16,521,472.92 28,037,354.79
应付票据 64,775,039.20 32,598,056.80 21,240,000.00
应付账款 144,199,241.90 116,818,115.22 87,212,160.77
预收款项 - - 10,797,554.34
合同负债 16,549,768.77 12,591,446.50 -
应付职工薪酬 41,384,580.53 40,151,817.98 35,955,194.11
应交税费 14,103,322.03 13,314,751.57 10,873,398.87
其他应付款 4,666,207.15 4,024,616.48 5,000,135.43
其他流动负债 2,151,469.94 1,636,888.04 -
流动负债合计 321,173,532.02 237,657,165.51 199,115,798.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653,779.15 - -
租赁负债 4,634,974.44
递延收益 250,743.40 796,897.3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539,496.99 796,897.34 -
负债合计 341,713,029.01 238,454,062.85 199,115,798.31
所有者权益
- -
(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71,809,036.12 71,809,036.12 71,809,036.12
盈余公积 31,062,152.83 23,330,409.15 14,971,403.15
未分配利润 282,005,040.63 211,320,233.86 136,941,777.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4,876,229.58 426,459,679.13 343,722,216.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6,589,258.59 664,913,741.98 542,838,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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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71,050,776.59 681,464,559.06 631,856,149.53
减:营业成本 675,408,393.71 484,987,127.63 446,811,200.21
税金及附加 3,208,408.92 3,790,805.24 3,654,852.75
销售费用 48,812,585.03 48,407,507.05 54,762,271.08
管理费用 18,129,225.64 16,135,250.37 15,957,303.13
研发费用 36,786,839.27 27,249,032.23 24,770,175.04
财务费用 2,940,488.66 1,727,413.41 2,173,286.89
其中:利息费用 3,913,195.98 2,330,915.66 2,449,596.11
利息收入 380,108.35 177,430.90 308,976.41
加:其他收益 7,018,334.39 3,366,335.32 769,5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融
- -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124,258.18
以“-”号填列)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以
-19,654,783.45 -5,587,118.70 -5,363,010.73
“-”号填列)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 损 失以
-853,472.13 -3,136,758.02 -1,969,085.22
“-”号填列)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 损 失以
-232,097.65 -335,753.74 -2,199.34
“-”号填列)
二 、 营 业 利 润 ( 亏损 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733,630.76 281,473.45 10,820.60
减:营业外支出 166,437.84 665,495.72 64,071.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545,705.94 11,419,859.74 8,717,673.67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损 以
“-”号填列)
( 一 ) 按 经 营 持 续 性分
- -
类:
损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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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 - -
损以“-”号填列)
( 二 ) 按 所 有 权 归 属分
- - -
类: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78,416,550.45 82,737,462.32 68,857,371.73
填列)
-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变动额
- - -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他综合收益
- - -
价值变动损益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损 - - -
益
- - -
效部分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他
- - -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78,416,550.45 82,737,462.32 68,857,371.7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合
- -
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3,524,250.17 534,512,912.34 513,776,657.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4,278.53 975,663.94 394,519.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368,431.47 48,041,250.82 42,683,543.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2,586,960.17 583,529,827.10 556,854,720.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8,092,191.64 343,319,216.94 311,293,782.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851,593.37 75,940,859.13 68,910,789.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575,516.39 39,656,997.12 37,967,073.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934,502.37 77,262,116.51 81,463,03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8,453,803.77 536,179,189.70 499,634,678.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33,156.40 47,350,637.40 57,220,042.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2,246.95 1,191,474.52 341,772.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8,966,090.63 823,231,135.00 328,887,568.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342,800.52 824,461,679.82 329,284,291.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430,041.85 786,017,633.94 362,048,725.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2,068,238.33 802,084,838.79 370,925,81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25,437.81 22,376,841.03 -41,641,519.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2,636,649.00 66,500,000.00 6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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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636,649.00 66,500,000.00 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0,200,000.00 78,000,000.00 6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65,858.00 - 7,525,3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185,985.21 80,346,797.53 77,984,082.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50,663.79 -13,846,797.53 -7,984,082.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198.79 6,656.8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41,617.62 55,880,482.11 7,601,097.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957,654.38 12,077,172.27 4,476,07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816,036.76 67,957,654.38 12,077,172.27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
(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天健审〔2022〕88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内
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4.67 -46.90 -1.45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42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5.22 105.87 34.1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
- -0.57 12.43
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6.27 18.92 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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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7.06 -13.41 -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9.51 48.94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2,236.34 439.24 166.65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336.34 66.77 25.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00.00 372.46 141.6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841.66 8,273.75 6,885.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00.00 372.46 14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例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01 2.37 2.27
速动比率(倍) 1.46 1.89 1.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49% 36.24% 36.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占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6 2.21 2.25
存货周转率(次) 4.70 4.51 4.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088.87 10,395.08 8,730.8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2.97 41.39 32.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2 0.47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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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
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长期待摊
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2020 年度 20.52% 0.66 0.66
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
》要求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64,602.65 76.31 56,320.66 84.70 45,117.38 83.11
非流动资产 20,056.28 23.69 10,170.71 15.30 9,166.42 16.89
资产总额 84,658.93 100.00 66,491.37 100.00 54,283.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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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占
比较高,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为主,总体资产结构比较合理。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3.11%、84.70%和 76.31%,
流动资产占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好。
(2)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2,117.35 93.99 23,765.72 99.67 19,911.58 100.00
非流动负债 2,053.95 6.01 79.69 0.33 - -
合计 34,171.30 100.00 23,845.41 100.00 19,911.5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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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19,911.58 万元、23,845.41 万元和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组成,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27、2.37 和 2.01,速动比率分别为
元。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 1 倍,公司流动资产充足,短期偿债能力
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3.99%、36.06%、36.24%
和 41.17%。近年来,资产负债率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730.89 万元、10,395.08 万
元和 10,088.8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2.67 倍、41.39 倍和 22.97 倍。2020
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较快,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与利息保障倍数大幅提高,利
息支付能力进一步增强。2021 年,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而未能及时向下游传
递的影响,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略微下降;为筹措新办公楼及新能源智能箱
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的资金,公司利息费用由 233.09 万元增长至 391.32
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但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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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具备持续融资的能力,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继续保持优良
的信用水平。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年发行人销售收入占全年比重较 2019 年增加所致。
周转率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较上年增长 金额 较上年增长 金额
营业收入 87,105.08 27.82% 68,146.46 7.85% 63,185.61
营业成本 67,540.84 39.26% 48,498.71 8.54% 44,681.12
营业毛利 19,564.24 -0.43% 19,647.74 6.18% 18,504.49
营业利润 7,239.51 -23.42% 9,454.13 21.79% 7,762.83
利润总额 8,596.23 -8.70% 9,415.73 21.38% 7,757.50
净利润 7,841.66 -5.22% 8,273.75 20.16% 6,885.7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公司营
业收入分别为 63,185.61 万元、68,146.46 万元和 87,105.08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
为 17.41%;营业毛利分别为 18,504.49 万元、19,647.74 万元和 19,564.24 万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2.82%;净利润分别为 6,885.74 万元、8,273.75 万元和 7,841.66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6.72%。
(1)营业收入分析
A、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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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85,740.85 98.43 67,458.95 98.99 62,627.84 99.12
其他业务收入 1,364.23 1.57 687.50 1.01 557.77 0.88
合计 87,105.08 100.00 68,146.46 100.00 63,185.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3,185.61 万元、68,146.46 万元和 87,105.08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2,627.84 万元、67,458.95 万元和 85,740.85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12%、98.99%和 98.4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 98%以上,主营业务
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和电气成
套设备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和废料销售收入等。
B、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干式变压器 50,320.85 58.69 36,466.13 54.06 33,645.31 53.72
油浸式变压器 18,927.12 22.07 21,075.47 31.24 20,673.96 33.01
箱式变电站 11,713.26 13.66 5,380.89 7.98 6,384.99 10.20
电气成套设备 4,564.16 5.32 4,407.53 6.53 1,726.53 2.76
其他 215.47 0.25 128.93 0.19 197.05 0.31
合计 85,740.85 100.00 67,458.95 100.00 62,627.8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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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和电气成套设备销
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99.69%、99.81%和 99.75%,是公司最主
要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干式变压器 50,320.85 37.99% 36,466.13 8.38% 33,645.31
油浸式变压器 18,927.12 -10.19% 21,075.47 1.94% 20,673.96
箱式变电站 11,713.26 117.68% 5,380.89 -15.73% 6,384.99
电气成套设备 4,564.16 3.55% 4,407.53 155.28% 1,726.53
合计 85,525.38 27.02% 67,330.02 7.85% 62,430.79
报告期内,公司干式变压器销售收入分别为 33,645.31 万元、36,466.13 万元
和 50,320.85 万元,保持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注重产品研发,
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较高,品牌市场认可度较高,报告期新增阳光电源、恒大地
产等重要大客户。另一方面,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快速发
展,对于新能源用干式变压器的新增需求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油浸式变压器销售收入分别为 20,673.96 万元、21,075.47 万
元和 18,927.12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同等电压等级同等容量下,油浸式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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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干式变压器制造工艺简单,体积偏大,且防火防爆性弱于干式变压器,从
下游需求上看,油浸式变压器的需求增长弱于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的制造
成本与毛利率也低于干式变压器。由于公司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共享硅钢
片剪切、铁心叠装、夹件制作等前端工序,在生产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将生
产资源向高附加值、毛利率较高的干式变压器倾斜,导致报告期油浸式变压器产
销量略有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箱式变电站销售收入分别为 6,384.99 万元、5,380.89 万元和
务,将资源向新能源箱式变电站等高价值产品上转移,导致普通箱式变电站产销
量有所下降,总箱式变电站销量较上年因此有所下降。2021 年公司提高箱式变
电站产品客户拓展力度,公司箱式变电站销量较上年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电气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 1,726.53 万元、4,407.53 万元
和 4,564.16 万元。公司电气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增速明显,但受制于产能,公司电
气成套设备产销规模较小,占公司总体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
(2)营业成本分析
A、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67,275.71 99.61 48,393.60 99.78 44,593.60 99.80
其他业务成本 265.13 0.39 105.11 0.22 87.52 0.20
合计 67,540.84 100.00 48,498.71 100.00 44,681.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44,681.12 万元、48,498.71 万元和 67,540.8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均在 99%以上。2020 年度,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与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7.71%和 8.52%,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与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 27.10%和 39.02%。
B、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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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干式变压器 38,177.22 56.75 24,245.34 50.10 22,120.21 49.60
油浸式变压器 15,049.03 22.37 16,216.35 33.51 15,930.64 35.72
箱式变电站 10,201.65 15.16 4,388.95 9.07 4,994.35 11.20
电气成套设备 3,682.36 5.47 3,444.89 7.12 1,418.94 3.18
其他 165.45 0.25 98.07 0.20 129.45 0.29
合计 67,275.71 100.00 48,393.60 100.00 44,593.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一致。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A、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7,105.08 68,146.46 63,185.61
营业成本 67,540.84 48,498.71 44,681.12
综合毛利 19,564.24 19,647.74 18,504.49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8,465.14 19,065.35 18,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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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22.46% 28.83% 29.29%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公司
稳定优质的产品品质,突出的研发和技术优势,高效的生产销售管理体系,保证
了公司产品拥有良好的盈利空间。
B、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a、按产品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干式变压器 12,143.63 65.77 12,220.79 64.10 11,525.10 63.91
油浸式变压器 3,878.08 21.00 4,859.12 25.49 4,743.32 26.30
箱式变电站 1,511.61 8.19 991.94 5.20 1,390.63 7.71
电气成套设备 881.80 4.78 962.64 5.05 307.59 1.71
其他 50.02 0.27 30.86 0.16 67.60 0.37
合计 18,465.14 100.00 19,065.35 100.00 18,034.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8,034.25 万元、19,065.35 万元和
上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小幅下滑。从主营业务毛利构成上看,干式变压器
的毛利额占比最大,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利润来源。油浸式变压器的毛利额占比
小幅下降,是公司第二大利润来源。
b、按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15,551.37 84.22 15,567.77 81.65 14,368.76 79.67
经销 2,913.77 15.78 3,497.58 18.35 3,665.49 20.33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465.14 100.00 19,065.35 100.00 18,034.25 100.00
从主营业务毛利按销售模式构成上看,报告期各年度直销模式下毛利占比分
别为 79.67%、81.65%和 84.22%,直销模式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C、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干式变压器 24.13% 33.51% 34.25%
油浸式变压器 20.49% 23.06% 22.94%
箱式变电站 12.91% 18.43% 21.78%
电气成套设备 19.32% 21.84% 17.8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1.54% 28.26% 28.80%
器和油浸式变压器毛利率下降的影响。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
小幅下降,主要系新收入准则实施后运输费改为计入营业成本所影响,扣除新收
入准则影响,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9.76%,较 2019 年提升 0.96 个百分点。
(4)净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毛利 19,564.24 19,647.74 18,504.49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 18,465.14 19,065.35 18,034.25
其他业务毛利 1,099.10 582.39 470.25
营业利润 7,239.51 9,454.13 7,762.83
利润总额 8,596.23 9,415.73 7,757.50
净利润 7,841.66 8,273.75 6,885.7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8,034.25 万元、19,065.35 万元和
润总额与营业利润相近,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对公司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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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 6,885.74 万元、8,273.75 万元和 7,841.66 万元,报
告期内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照 15%征收的所得税优惠
政策。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公司有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3.32 4,735.06 5,72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2.54 2,237.68 -4,16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5.07 -1,384.68 -798.4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2 0.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4.16 5,588.05 760.11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722.00 万元、
未发生较大变化,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及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
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的影响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4.15 万元、2,237.68 万
元和-7,272.54 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发行人理财产品的赎
回;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的发展,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购建机器设备,以提高水平满足客户需求。2020 年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原因系公司在 2020 年将购买的理
财产品全部赎回所致。2021 年,公司投入资金建设新办公楼及新能源智能箱式
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8.41 万元、-1,384.68
万元和 2,045.07 万元。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减少,主要
系公司归还短期借款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多所致。2021 年,公司筹
资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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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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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过股利分配。
(1)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确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该股东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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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25%。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股
东大会通过。在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与公众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接
受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众投资者对本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督。独立董事应对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
划和股份回购政策》议案,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A、公司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因素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
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
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B、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在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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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C、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D、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具体政策
a、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
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b、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发生下述特殊情况之一
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
外);
②公司当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超过 70%;
③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少于 0.1 元。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
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0%,且超
过 5,000 万元。
c、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由董事会根据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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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d、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公司
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
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在满足上述
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E、公司未来分红回报的决策和实施
a、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订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
讨论。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公告董事
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
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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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b、公司因出现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按规定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时,董
事会应就其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
披露。
c、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60 日内,董事会必须完成股利
派发事项。
F、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变更
a、公司应以三年为周期,根据《公司章程》修订《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b、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
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
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控股子公司启能电气和江苏奥
萃,无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徐州启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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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徐州高新区粮库路南、徐州高新区陇海路南长兴路西
法定代表人 张孝玉
主要生产经营地 徐州市高新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江苏华辰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
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
经营范围
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
机、风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配电设备外壳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419.82
净资产(万元) 768.67
营业收入(万元) 1,258.87
净利润(万元) 172.55
审计情况 该公司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奥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领海写字楼 LOFT7-1-2001
法定代表人 安志远
主要生产经营地 徐州市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江苏华辰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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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
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
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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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拟公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实际发行股份数确
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合计 46,314.30 26,785.5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
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备案情况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
产技改项目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
成套设备项目
二、项目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仍将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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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与销售,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变化。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公司智能化、自动
化水平的提高,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顺应国家产业政策,提升公司价
值;伴随关键原材料向高端突破,提升产品技术优势;提高生产装备能力,缓解
产能瓶颈。
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公司满足新能
源发电领域市场需求,助力国家能源结构优化;应对市场需求升级,获得市场先
发优势;丰富企业产品体系,落实企业战略布局;把握“一带一路”历史机遇,
嵌入国家级战略部署。
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研发环境,提升整体
创新能力;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知名度,打造品牌效
应;准确掌握当地差异化需求,吸纳当地优秀营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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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宏观经济向好时
会导致社会整体用电需求增加,从而刺激电力建设投资以及电力设备市场;宏观
经济疲软时,一方面会导致用电量下降从而抑制电力设备的需求,另一方面,也
可能引起政府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以刺激经济,从而拉动电力设备市场。因此,宏
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对公司业务有直接影响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目前中国
整体经济增速放缓及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可能会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带来一定
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网、新能源(风、光、储)、轨道交通、电动汽
车充电桩、工业制造、基础建设、房产建筑等行业,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
性等性能指标要求较高。因此,产品除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外,部分产品还需
要通过相关认证,以及满足客户的定制化要求。随着节能环保标准的不断提升,
对公司产品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质量要求也将不断提高,需要增加公司研发投入、
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提高质量检验标准,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利润率造成影响。
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以及智能电网的建设,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吸引
了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未来大量的新竞争者可能会随之出现;同时以施耐德电
气(中国)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国际跨国企业进入国内
市场后对本地企业形成较高压力,加剧市场竞争的程度。若公司未能抓住行业机
遇,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并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可能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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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铜材、取向硅钢、电子元器件、绝缘材料、钢材、
铝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0.54%、88.18%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基本稳定,2021 年以来,铜材、钢材等大
宗商品价格涨幅明显。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发生剧烈变化而相关
产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
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该重大疫情,中国多个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
级响应,采取了封城、隔离、推迟春节后复工日期等举措,使公司的采购、生产
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订单受客户延期复工的影响
存在延迟交货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
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但新冠疫情已对 2020 年第一季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未来国内疫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国外疫情继续蔓延并出现相关产业传导,将不
利于公司正常的采购和销售,继而给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和改进是
公司赢得市场的关键。公司近年来取得了大量的研发成果,多项研发成果已经通
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部分研发成果尚处于申请专利的过程中,还有部
分研发成果和工艺诀窍是公司多年来积累的非专利技术。如果该等研发成果失密
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并执行了核心技术相
关的保密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发生技术泄密的情况,但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不排除核心技术发生泄密的可能性,若核心
技术泄密,公司技术保密和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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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孝金,直接持有公司 70%的股份,通过众和商务、久泰
商务间接持有公司 1.17%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其仍对公司保持控制地位。
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管理等进行不当控制,可
能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并给公司经营和中小股东利益带来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苏(2017)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5518
号土地、苏(2018)铜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3961 号土地上建设并使用一处卫生间、
两处门房、一处磅房和一处观察房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建筑面积合计 237.81 平方米,
该等房产占发行人拥有的自有房产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0.56%,虽该等房产在生产
经营中的作用较小,但存在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要求拆除的风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质量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
成电力系统的严重事故,甚至对电网造成损害,因此电力系统客户对公司产品质
量有着极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产品抽检不合格被国家电网部分省公
司给予一定期限内暂停中标资格的情况。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原材料检验、
生产过程检测、整机检验等方式确保原材料采购、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
产品质量。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环节的延伸,对质量控制的要求
也将进一步提高,若公司质量控制相关措施未能随之有效提升,一旦产品出现质
量问题,不仅会给客户的生产经营带来安全隐患,还将对公司的品牌和业务拓展
带来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 14 项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
涉诉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09.40 万元;2 项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涉诉金额合
计为人民币 122.02 万元;1 项作为申请人的仲裁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
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1.51 万元。如发行人上述案件的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支持
或得到支持但未能最终执行,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金
额分别为 15.27 万元、8.96 万元和 18.95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义务,因此,发行人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追缴以及被主管部门处罚的风
险。
(三)财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26,896.54 万元、30,049.99 万
元和 36,866.5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61%、53.36%和 57.07%,
应收账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
若未来受经济环境及产业政策的影响,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则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
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17 年
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均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9]13 号)的规定,启能电气属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的小型微
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并按 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得税。
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688.28 854.02 619.21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5.45 33.13 31.75
合计 723.73 887.15 650.95
利润总额 8,596.23 9,415.73 7,757.50
占利润总额比重 8.42% 9.42% 8.39%
若公司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615.27 万元、10,919.61 万元和
司实行“以销定产,标准化产品设置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和市
场需求情况,结合自身产品的生产周期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为及时满足客户订单
需求,减少因产品缺货而给客户及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保持着一定的库存水平。
如果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
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等情形,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
承兑汇票)分别为 189.60 万元、2,769.62 万元和 142.64 万元。2020 年末,发行
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较 2019 年末增长较多,主要为应收恒大地产及其相关
方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2021 年,恒大地产出现流动性问题,公司对
恒大地产及其相关方的应收票据出现到期无法正常兑付的情形,公司将对恒大地
产及其相关方的应收票据全部转回应收账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应收恒大地产及其相关方的金额合计 2,109.6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日,发行人已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全部收回。
若未来下游行业主要客户信用状况、付款能力发生变化,公司应收商业承兑
汇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兑付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可能使公司产生坏账损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失,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的成长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划、
行业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化、业务模式、原材料价格、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销售
能力、各种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2020 年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对国内外经济造
成冲击,2021 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涨幅明显,重大客户应收票据不能及时兑付
导致坏账计提比例提高,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发展环境,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
抗风险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未来铜材、取向硅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快
速上涨、重大客户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或发生坏账、疫情导致停工停产等因素叠
加影响,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将可能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大幅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部分变压器产品和低压开关柜成套产品属于限制类产品,限制类产品限
制新增产能,未限制原有产能继续生产。由于变压器行业能效新标准及行业政策
《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的颁发,发行人限制类变压器产品已停
止生产、销售。若发行人不能及时提升节能型变压器等鼓励类和允许类产品的生
产和销售,公司业绩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行业分析,并且计划通过加强组织
管理、人才激励、市场营销及销售等一系列措施来消化新增产能。鉴于当前新能
源等市场需求较大,公司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认为新增产能可以得到
较好消化。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假如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及相关因素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导致相关产品市场竞争加剧,下游行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萎缩,
新增客户和订单不足,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
消化,公司可能将面临项目实际效益与预期存在差异,甚至发生项目初期亏损的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风险,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额合计约 3,165.00
万元。若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现收益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水平不足以抵减
因固定资产新增的折旧金额,则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
产技改项目、新能源智能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项目、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
建设项目。前述募投项目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
到位,或由于行业环境、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突变,或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
不善或者其他原因影响了项目进程,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预期效益
带来不利影响。
科学、严格、高效的管理体系是产品质量和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基石。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由于技术难度大、产品质量要求高、工艺流程多、供应链体系
复杂,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随着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规模、原材料采
购规模和销售规模将迅速扩大,生产及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若公司的管理体
系、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配置未能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的
高速发展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
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从投入使用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
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因此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 采购产品 签署日期 执行情况
(万元)
上海馨启实业有
限公司
包头威丰新材料 1,034.0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有限公司 1,114.00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包头市赛诺菲机
电设备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执行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签署日期
(万元) 情况
江苏希源电力建 正在
设有限公司 履行
徐州宇润电气有 高低压柜、变压器 正在
限公司 及配套 履行
江苏希源电力建 正在
设有限公司 履行
中国铁路乌鲁木
齐局集团有限公 干式变压器、配电 正在
司乌鲁木齐铁路 变压器 履行
建设指挥部
广州市时代供应 正在
链管理有限公司 履行
北京京诚瑞达电
正在
履行
公司
浙江白云浙变电 正在
气设备有限公司 履行
国网湖北省电力 正在
有限公司 履行
合同金额暂定为 5,760.00 万,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调整。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同金额 执行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签署日期
(万元) 情况
国网江苏省电力
正在
履行
公司
国能电力技术工 正在
程有限公司 履行
京能锡林郭勒能 正在
源有限公司 履行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金额 担保
序号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号 借款期限
(万元) 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 2021.8.18
支行 2022.8.15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21.10.20
HTZ320718900LDZ 保证、
J2021N00B 抵押
泉山支行 2022.10.19
中国民生银行股 公固贷字第 2021.9.29
(注) 抵押
分行 号 2028.9.28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21.12.16
铜山支行 2022.12.15
中国工商银行股
泉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泉山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 2022.1.18
支行 2022.11.15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22.1.26
HTZ320718900LDZ 保证、
J2022N002 抵押
泉山支行 2023.1.25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得贷款 4,386.7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
上的重大工程合同如下: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同金额
序号 承包人 发包人 合同类型 工程地点 合同期限
(万元)
徐州荣翔建设 建设工程 徐州高新区连城 2021.4.6 至
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 路北、泰中路东 2022.6.30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
上的固定资产购建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签署日期 执行情况
(万元)
徐州重力起重设
备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金额
诉讼主体 请求事项 案件经过/进展
号 (万元)
民初 12874 号) ,判决被告江苏德邦工程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 159,709 元及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及被告
由,要求被告江苏德邦工程有限公司
支付货款 15.97 万元及利息,诉讼费、
程有限公司 用。若被告按期执行完毕,发行人放弃利息申请;若被告到期不履行,则恢
财产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复强制执行,并追加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前
述执行和解协议尚在履行中。
原告:发行人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2021 年 8 月 6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2020]苏 0312
被告:江苏宣妤电 由,要求被告江苏宣妤电子商务有限 民初 11190 号),判决被告江苏宣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司、程静支付货款 59.64 万元,案件 59.64 万元,被告程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
程静 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公告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案正在强制执行。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芜湖市泰维电气设备销 2021 年 3 月 12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2020]苏 0312
被告:芜湖市泰维
售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16.96 万元、被 民初 9140 号) ,判决被告芜湖市泰维电气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
告芜湖市三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 60 款 1,169,605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公告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公司、芜湖市三联
万元货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案件 摘要签署日,本案正在强制执行。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发行人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2021]苏 0312
被告:云南汇科达 由,要求被告云南汇科达电气有限公 民初 5017 号),判决被告云南汇科达电气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 10.92
电气有限公司、王 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 12.02 万元,案 万元及利息,判决被告王勇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并共同承
勇建 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案正在强制执行。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2021 年 7 月 30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调解书([2021]
由,要求被告陕西银河建旭电力工程
被告:陕西银河建 苏 0312 民初 6826 号),由被告陕西银河建旭电力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向发行
旭电力工程开发有 人支付货款 67.56 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
限公司 署日,本案正在强制执行。
告负担。
原告:发行人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2020 年 10 月 8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2019]苏 0312
被告:江苏康美瑞 由,要求被告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 民初 9552 号) ,判决被告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剩余货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金额
诉讼主体 请求事项 案件经过/进展
号 (万元)
电气设备有限公 限公司支付货款 9.2 万元及利息,被告 款 8.2 万元及利息,判决被告江苏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万延月、祁德
司、江苏苏源新能 江苏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万延 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本招股说明
源科技有限公司、 月、祁德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 书摘要签署日,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已裁定终结执行。
万延月、祁德成 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民初 7576 号),判决被告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支付剩余货款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 90.36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6 日
司支付货款 93.36 万元及利息,案件诉 申请强制执行,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终结执行。本招
电气有限公司
讼费由被告负担。 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因发行人发现被告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可供执行
财产,本案恢复强制执行。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2021]苏 0312 民初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海南纳睿电力科技有限 9007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偿
被告:海南纳睿电
力科技有限责任公
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 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
司
担。 行人已申请强制执行。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投标保
原告:发行人
证金为由,要求被告桑顿新能源科技 2021 年 11 月 18 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 0140 民初 19910
被告:桑顿新能源
科技(长沙)有限
万元,案件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案已调解结案,正在履行过程中。
公司
担。
原告:发行人 发行人以被告芜湖市三联建筑安装有
定书,裁定受理对被执行人芜湖市三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指定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责任,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日,本案已移送破产法院集中管辖审理。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安徽方舟电气设备有限
公司支付货款 135.26 万元及利息,案
气设备有限公司
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金额
诉讼主体 请求事项 案件经过/进展
号 (万元)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郑州京泉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郑州京泉贸 支付货款 180.82 万元,被告河南锦家
易有限公司、河南 置业有限公司在 173.35 万元范围内承
锦家置业有限公司 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
被告负担。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原告:发行人
由,要求被告内蒙古辉开电气设备有
限公司支付货款 43.52 万元,案件受理
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
原告:发行人 发行人以被告未按照期限支付货款为
被告:郑州鸿荣置 由,要求被告郑州鸿荣置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案已立案并合并审理,正在等待一审开庭
审理。
康广房地产有限公 地产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24.01 万元,案
司 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合计 909.4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金额
序号 诉讼主体 请求事项 案件经过/进展
(万元)
原告:徐州大力标 原告以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为由,请求判 2021 年 5 月 31 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就本案做出判决([2020]
准件有限公司 令第一被告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100 琼 0108 民初 228 号),判决被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须向原告徐州
团有限公司、发行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至还款日的利息损 团有限公司、海南海航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郑州碧田园贸易有限公
人等 18 名被告 失及原告车旅费用,请求判令包括发行人在 司、北京龙泰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均美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锦源建设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金额
序号 诉讼主体 请求事项 案件经过/进展
(万元)
内曾参与前述票据背书转让的 18 名被告对 有限公司、河南锦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至还款 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该案
日的利息损失。 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原告:海南康益达
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以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为由,请求被 发行人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接到法院传票,该案将于 2022 年 6 月
西腾瑞绝缘材料有 万元。 案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
合计 122.02 -
关于泉州富雅达商贸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合同纠纷一案,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5 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在一项仲裁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年 4 月 15 日双方又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发行人已按约履行义务,京蓝沐禾却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清货款。2021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按照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21 年 9 月 27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做出调解书([2021]京仲调字 0826 号)
确认调解结果如下:1、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申请人支付货款 265.80 万元;2、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向申请
人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3、被申请人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5.71 万元;4、如被申请人未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按期足额依据第 1 至 3 项向申请人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则申请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被申请人还应再向申请
人支付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照日利率 0.03%的标准,自 2021 年 10 月 31 日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2021 年 11 月 5 日,
因京蓝沐禾未按照前述调解书履行 301.51 万元的付款义务,发行人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
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
关于发行人上文中所列示的诉讼/仲裁事项均属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催缴货款或票据支付等事项产生的,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
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未发生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
发行人:江苏华辰变
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 0516-85056699 0516-85056699 杜秀梅
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路北,银山路东
保荐机构(主承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
钱丽燕、
商):甬兴证券有限公 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0574-89265162 0574-87082013
陈树培
司 层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 蒋雪雁
方达律师事务所 戴婷婷
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胡友邻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倪国君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潘华锋、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8 号 柴山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路 188 号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宁波银行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药
海曙支行 行街 139 号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大厦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4 月 27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 年 4 月 28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 年 5 月 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电话和联系人
(一)查阅地点
发行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联系人:杜秀梅
保荐人(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联系电话:0574-89265162
联系人:钱丽燕、陈树培、蒋敏、邱丽、殷磊刚、徐浩林、黄晖娅
(二)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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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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