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际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际华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
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有关事
宜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4号)核准,2017年4月24日,际华集团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4,629,40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37,861.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69.98万元(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29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691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
履行义务。
二、公司募集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及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
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440,000.00
注: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31,291.50万元;“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
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1,291.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金额调整后为431,291.50万
元
展,支撑际华十四五战略实施,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进一步做强主业,突出实业,增强公司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
经际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将“际华园清远项目”实施主体广东际华园公司100%股权、“际华园咸宁项
目”实施主体武汉际华园公司100%股权和“际华园扬中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实
业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向进行了变更,将“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华园扬
中项目”剩余未使用资金中的87,146.55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强链-提升产业链优
势”方向,具体投入到“主业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特种防护与应急
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其余63,805.17万元未明确具体投向。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名称和投入的金额等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际华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 25,224.85 25,224.85
主业装备智能化 际华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 20,852.70 20,852.70
升级改造 际华集团信息化系统建设 9,475.00 9,475.00
小计 55,552.55 55,552.55
际华应急保障基地 15,153.00 15,153.00
特种防护与应际
特种防护与应急保障基地建 16,441.00 16,441.00
华特种防护装备
设
生产研发基地
小计 31,594.00 31,594.00
合计 87,146.55 87,146.55
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以后,三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未使用募集资金 未明确投向募
项目名称 变更投向金额
总金额 集资金金额
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
目、际华园扬中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75,615.85 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万元;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应有余额为 155,675.65 万元,加上 32,094.31 万元利息
及手续费等收支,实际余额是 187,769.96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亮马
桥支行
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幸福街支行
合计 4,317,314,211.30 1,877,699,686.5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含未支付的发行费4,399,170.44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 尚可使用金
使用金额 额
目
期二阶段
目二阶段
地
合计 431,291.50 175,615.85 255,675.65
注1:际华园扬中、咸宁、清远项目:三个项目已经对外转让并终止实施。剩余未使用的
部分募集资金已变更用途,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
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结合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计划将际华园清远项目、际华园咸宁项目、际
华园扬中项目剩余未明确投向募集资金 63,805.17 万元(不含账户利息)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剩余未明确用途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
余未明确投向募集资金 63,805.17 万元(不含账户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交
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际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 保荐机构对际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媛
王欣宇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