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2-009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收入、
成本及相关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
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基本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进行更正。
电业务,该业务为晋能电力集团售电有限公司通过我公司向国网山西
省电力公司购电及结算,并销售给终端用户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公司收取一定的输配电费,2021 年 1-3 季度对该收入确认采用总额
法核算。
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参考中国证监会出台的《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相关解释,
公司对该业务收入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具体由“公司
于收到结算单时,按交易电量结算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变更为按交易结
算电量收取输配电费确认销售收入”。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
本次差错更正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126,640,756.56 -186,368,449.99 1,940,272,306.57
营业总成本 2,006,928,682.15 -186,368,449.99 1,820,560,232.16
营业成本 1,903,593,368.39 -186,368,449.99 1,717,224,918.40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二)对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911,626,594.36 -385,129,876.50 3,526,496,717.86
营业总成本 3,799,343,572.00 -385,129,876.50 3,414,213,695.50
营业成本 3,562,514,175.46 -385,129,876.50 3,177,384,298.96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三)对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营业收入 6,010,643,468.64 -590,864,984.03 5,419,778,484.61
营业总成本 6,009,822,369.61 -590,864,984.03 5,418,957,385.58
营业成本 5,634,571,778.42 -590,864,984.03 5,043,706,794.39
金额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收入、成本及相关现金流量表项
目的确认和计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及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进行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更准确执行了新收入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收入、成本及相关现金流量表项目的确认和计
量,不涉及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净利润、
总资产及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报表有助于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十届董事会十七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备查文件
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议决议。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表及附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