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27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及要求,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
保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各项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