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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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送
达,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虽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但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同
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
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此事项无异议。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
相关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
正,且其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其报酬事宜。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
司监 事会将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 《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的意见》。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全体监事审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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