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
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做的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
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