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交易方资信良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
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胡正广 王文明 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