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22-01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恒力新材)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2 年度向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恒力国贸、恒力新材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2 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
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公司董事高小平先生在黄河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在对本
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高小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 10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公司名称: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 35 号
注册资本:16 亿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 日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91640000670447100G
法定代表人:张志旗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高小平先生在黄河银行担任董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恒力国贸、恒力新材 2022 年度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
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恒力国贸、恒力新材根据经营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符合中国人民银行
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流动资金贷款,以资金定价系统为依据,双方协商确
定;承兑汇票,按50%的比例缴纳保证金。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恒力国贸、恒力新材根据经营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属于日常关联交
易,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
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恒力国贸未在黄河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恒力新材在黄河银行已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4,9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认真
审核后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恒力国贸、恒力新材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黄河银行申请融资事项,符合中
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和公平交易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
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与我们进行沟通并获得了认可,该项议案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
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允性的原则进行的,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
输送利益的情形。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