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77    证券简称:赢时胜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百分之二十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
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
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的 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融资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简易程序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及其他法律文件;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
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
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
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
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事项尚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赢时胜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