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迦
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拟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
风险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委托贷款、债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批准的其他中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包
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进展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新增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 14,000 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之内对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的金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交易标
的必须是中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新增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
以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拟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低
风险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委托贷款、债券
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中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
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发生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
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含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迦南智能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迦南智能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邢剑琛 潘云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