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7 4 3 0
股东大会 2 2 0 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
事会第八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次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
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 年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次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计提及
次会议 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
议及授权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
事会第十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独立董事关于拟以资产担保向金
事会第十 同意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事会第十 同意
三次会议
意见
第五届董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三次会议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条例》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对关键环节的费用控制等内容予以重点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实施有
效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经营情况。
五、 其他工作情况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李立
电子邮箱: 123255254@qq.com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
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不断发展,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