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2–02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
会定期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平先生所作的《总经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
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佟琼女士(已离任)、王文海先生(已离任)和
黄德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王小兰女士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佟琼女士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王文
海先生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黄德汉先生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
利润为 11,617,084.9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0,286,948.63 元,减去 2021 年度
分配的现金股利 0 元,公司 2021 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68,669,863.64 元。
鉴于公司的 2021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需求后,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北京东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建议发放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董事
津贴按季度支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除独立董事外,其他
董事按其所任公司岗位职务的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
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将薪酬制度作为引导员工行为的一种管理手段,作为公司核心价值观的
一个具体体现。薪酬制度以公平、分享、市场、效率为原则,为员工提供有市场
竞争力的薪资水平。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
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参照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领
取。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等资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及测试,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符合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
予以核销。
公司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资产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
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的反映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资产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 2021 年度审计服
务,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并熟悉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含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体,如需)进行
审计。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拟与关联方公司在 2022
年度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年度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900 万
元。
关联董事李平先生、薛百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本项议案获得表决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
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确定以
价格授予 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告》和《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